基于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城乡用地现状数据生产方法研究
2018-09-13赵丽娟陈诚沈锐锋
现代测绘 2018年3期
赵丽娟陈 诚沈锐锋
(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 浙江314000)
0 引 言
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对象主要包括地表形态、地表覆盖、重要地理国情要素,地理国情普查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定参考了相关部门及领域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因此,需考虑将国普成果与城乡用地之间建立联系。
本文以嘉兴市本级为例,以嘉兴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对地理国情普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城乡用地数据分类标准体系的分析研究,得到数据之间的对应转换关系,并基于此,研究城乡用地现状调查的技术方法,最终得到嘉兴市城乡用地现状数据成果。
1 数据标准体系相互关系研究
1.1 国普成果、城乡用地数据分类体系
地理国情普查结合相关部门的现行标准,制定数据分类体系和数据采集指标,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根据《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GDPJ 01-2013),其分为耕地、园地等12大类。
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城乡用地是指市域范围内的所用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其中,建设用地中的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根据各类用地的相关定义,可将城市建设用地进一步区分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8大类用地。
1.2 国普成果与城乡用地数据相互关系
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地表覆盖数据主要是采集地表自然地物和人工构筑物等地物。用地现状调查是在区分自然地物和人工构筑物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其社会属性来进行区分的,二者具有一定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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