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IPO盈余管理关系研究
2018-09-10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800
商业会计 2018年9期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510800)
一、引言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度的盈余管理行为,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会削弱财务报告盈余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盈余管理行为使企业违背了真实性和可靠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使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与真实的经营业绩相脱节,最终干扰甚至误导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使资本市场失灵。
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数是家族式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股独大”“两职合一”的特点,这样的股权结构特征和董事会特征使得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之间的相互制衡作用大大减弱,公司管理层没有受到有效的管理监督与制度制约,为其进行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要想彻底解决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频发盈余管理行为的难题,必须从改革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入手。
本文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切入点,主要聚焦创业板上市公司IPO盈余管理问题,分别运用预收账款扩展Jones模型和经营现金流量扩展Jones模型,以配对样本t检验和多元回归分析为手段,试图剖析公司治理结构与IPO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内在关系。
二、假设检验及分析结果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2—2016年在深市创业板IPO的260家制造业企业为样本,样本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盈余管理计量模型相关数据通过Excel表格、软件SPSS 17.0和Eviews 6.0统计分析得到。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及解释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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