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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国企改革实现新突破

2018-09-10罗昭斌

国企管理 2018年6期
关键词: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罗昭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问题、贯彻顶层设计、实施重大举措,集中推动改革攻坚,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动力——高位推动国企改革

云南省委、省政府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环节,以强有力的措施高位推动各项改革工作。

完善政策体系。云南省国资委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把贯彻顶层设计作为重中之重,结合云南省实际,研究制定出指导全省国企国资改革“1+47”文件体系,构建了较完善的推动改革制度体系。

加强调研指导。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及时研究部署重大工作,特别是在2017年的4、5、6月,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小三先后到省国资委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对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提出要求。董华副省长多次组织研究改革工作,强力推进各项改革。

直接指导推动。涉及重大改革事项和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先后指导推动建投集团、白药控股、世博集团等一批重大改革项目,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改革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强化督查考核。将国企改革纳入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台帐,明确改革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全程督查督办,把改革工作纳入全省集中综合考核,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活力——完善市场经营机制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经营机制,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白药控股引进新华都集团和江苏鱼跃集团,引入资金240多亿元,形成45:45:10股权比例,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工投、城投、诚泰等集团层面混改和9户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稳步推进。目前二、三级企业混改面已达到47.8%。

规范董事会建设。制定出台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构成,完善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制度,建立董事会述职并接受质询制度;从省属企业现职领导人员中选配9名经验丰富的领导在13户企业担任专职外部董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出台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指导意见,选择富滇银行、云南资本、城投集团、贵金属集团等5户企业开展试点。制定省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逐步形成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增效——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按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的思路,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全力化解过剩产能。把化解过剩产能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精心谋划、总体部署、统筹推进。云天化集团、冶金集团、云锡控股等企业稳步推进压减黄磷、合成氨、低效磷肥、电石、铅锌冶炼等过剩产能,促进产能转型和结构优化。

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通过兼并重组、清算注销和破产关闭等措施,已稳妥处置僵尸企业118户,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好转。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制定出台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加强与省级部门、州市协调配合,省属企业“三供一业”签订分离协议达93%,完成37个教育、医疗机构分离移交,为企业轻装上阵、深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

效率——调整优化结构布局

按照配置合理、结构优化、发挥功能、体现优势的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大战略,加快国有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目前,云南省属企业已与6户世界500强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16个境外项目均在稳步推进当中。

推进整合重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成功实施建工集团、云南十四冶、西南交建3户企业整合重组,组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建投集团营业收入突破千亿元;世博集团、文投集团增资扩股成功引入华侨城集团,引进资金92亿元;重组设立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平台。

实施改革脱困。着力理顺体制、激活机制,推进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稳妥推进煤化工集团改革脱困,通过对集团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5户企业的司法重整,重组各类债务120亿元,改革脱困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转型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转变——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坚持“放管结合”,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深入推进职能转变。逐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制度体系,推进简政放权,将履职事项由67项精简为31项,出资人职责定位更加清晰、监管边界更加明确。

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继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外派监事会监督,开展省属企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股权投资等专项检查,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實现保值增值提供坚实保障。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制定《省属企业进一步深化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范开展薪酬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交投集团、富滇银行、水投公司等139户(含4户省属文化企业)移交划转,资产总额占省级部门管理企业资产总额的96.3%。通过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产业协同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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