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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借贷业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

2018-09-10段安琪

中国商论 2018年30期
关键词:法律规制农村发展

段安琪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金融业也发展迅速,其金融借贷业的市场地位也逐渐上升,借贷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由于其缺乏正规的金融手段,所以借贷违规等问题也比较突出。此外,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行业还未被纳入相应的监管系统之中,因此,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业亟需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其行为,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以此促进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 金融借贷业 发展 法律规制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10(c)-035-02

随着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渐渐形成了独具农村特色的金融体系。其主体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农村地区的信用合作社,然而,和正规形式的金融借贷相比,农村金融借贷业依然以其独特的形式在我国农村地区遍地开花,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其缺乏政府的监管,高利贷以及各种非法集资问题屡屡发生,因此,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借贷业的现状,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现实课题。

1 目前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的实际发展状况

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借贷业而言,其传统形式的借贷主要是通过农户之间进行自发形成的借贷关系,而随着我国线上金融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市场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电商巨头的关注,并纷纷推出独具农村特色的金融产品。许多电商巨头,如阿里巴巴便利用各种网络大数据分析技术、云计算技术以及风险控制技术等在农村金融借贷市场中推出“谷雨”计划,所谓“谷雨”计划,主要指阿里巴巴在未来3年,将和100家农产品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服务于农村地区的种养殖户;与此同时,京东也紧随其后,其中京东金融便在2015年也推出了农村金融发展战略,采取电商下乡结合农产品进城的形式进入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据相关统计表明,截至2016年末,京东金融所推行的农村借贷服务已覆盖全国上千各县以及数十万个行政村。由此不难看出,伴随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地区的不断推广及应用,各大电商在农村推出的各种金融服务将成为农村地区借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我国对农村借贷业实行法律规制具有的必要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而言,农村金融借贷业之所以存在,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伴随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对于金融借贷方面的需求也不断加大,目前农村借贷业已成为我国民间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现阶段我国还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村借贷,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制,所以我国民间借贷目前存在许多风险因素,假如对这些社会风险因素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很可能导致各种社会问题。

2.1 我国农村金融借贷业存在的社会风险

第一,对于金融借贷业而言,非组织性是其重要的特征。而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通常是由民间个体根据其供需关系而产生的借贷关系,具有随机性、无组织性和分散性的特征,且不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借贷主体相互之间不仅缺乏固定的借贷场所和规范的借贷流程,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所以,其借贷关系通常伴随着非正规性的借贷行为,因此只能隐蔽的进行。然而因为现阶段金融借贷业的市场供需均较大,所以,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业不会消失,仍会继续发展。

第二,用道德约束取代法律约束使得借贷风险更大。对于我国目前的金融借贷业而言,其借贷关系网络的构成主体主要是亲属、朋友等熟人。所以大部分借贷关系在发生的时候都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借贷凭据,主要是口头约定,所以其借贷关系难以得到法律层面的保障,仅凭道德约束,然而由于通过道德的约束力十分有限,且不具备强制性,所以一旦出现债务方面的纠纷,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还会影响社会的团结稳定。

2.2 金融借贷业缺乏立法规制及相应的监管导致其难以规范化发展

对我国现阶段的农村金融借贷业而言,还为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其法律规制方面的原则也十分模糊,国家在此方面的相关立法也相对比较滞后,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这些问题都对农村金融借贷业走向规范化发展及科学化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其一,立法规制具有的原则十分模糊。就现阶段农村金融借贷业而言,我国还未对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农村地区的借贷问题还未被纳入我国法律之中,因此无法对其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这也是目前我国农村借贷纠纷无法得以有效解决的主要原因。除此以外,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在对农村借贷业进行监管过程中缺乏公平性和适度性,在对风险管控方面还存在问题。我们国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十分重视,但对于农村金融借贷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未采取相对应的监督管理措施。而相较服务精神,我们国家的金融机构更关注其自身效益,就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方面的利润水平而言,大部分银行利润远远高于实体经济获得的利润,然而尽管利润丰厚,但金融机构并未扩大其服务范围、提升其服務质量,农村金融市场并为得到各大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其实对于农村经济而言,金融借贷业比传统形式的金融机构对其促进作用更大,但农村借贷业却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及金融规范。

其二,立法方面相对比较滞后,而且数量比较少,位阶也比较低。就立法角度而言,要制定一部法律通常需要多年的研讨,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才能够付诸实施,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有时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可以完成,而在此期间,农村借贷市场可能早已出现各种新问题,所以即便国家推出最新立法也无法有效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由此可见,国家在立法方面的滞后性相当明显。除此以外,我国有关金融借贷方面的法律规制中,许多法律条文比较模糊,多是政策性形式的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大部分都不够严肃,一旦出现金融借贷方面的问题就只能当做政策参考,而无法成为法律依据。现阶段我国有关金融借贷方面的法律,大部分是将其归入民事法律之中,而未设立专门的借贷法。正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对金融借贷业进行规范,使得许多纠纷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解决,而只能参考其他类似法律文件进行裁决。

其三,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及明确的监管范围。政府主要通过金融监管来对金融领域进行治理,以此来确保金融领域的稳定发展和维持金融市场的秩序,然而我国农村金融借贷并未被纳入其监管范围之内,使得目前农村借贷市场处于无监管状态,由于没有划分具体的监管主体,一旦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便相互推诿,导致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就现阶段金融借贷业的相关监管情况而言,农村借贷业一直处于无监管状态,不仅监管主体缺失,而且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监管效率较低。就其监管范围而言,对于金融借贷业的概念,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并为对其进行统一界定,其监管范围包括社会自然人相互之间产生的借贷部分、小额信贷部分、高利贷部分、网络借贷部分等形式多样的借贷主体,如果想通过法律对其实施规范化管理,则必须考虑各借贷主体之间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差异性问题,这也使得立法更加困难。总而言之,我国对于金融借贷业方面的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其中监管主体的缺失和监管范围划分的不明确是制约农村借贷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3 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的相应对策

3.1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

针对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将农村地区借贷业相关法律法规归入政府监管体系之中。对农村地区借贷业的借贷行为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借贷行为,将政府调控方面同借贷主体间的自律方面进行有机结合,以此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相关监管体系而言,政府是其主要监管机构,对其市场行为实施有效监管,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有效保护。对于借贷双方政府应予以法律方面的援助,例如对其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援助。对于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政府应对其及时进行处理,对其存在的各种风险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应注意防范。

3.2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应从法律层面作出明确规定,利用法律法规来调整借贷双方的借贷行为,以此发挥国家法律在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中的重要作用。从法律层面对监管主体具有的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相关制度要求,调整农民借贷。由于我国目前对于监管对象具有的责任方面还未作出明确划分,因此需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农村地区借贷主体的法律责任,构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实现对我国民间借贷有关服务功能方面的角度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我国有关金融借贷方面的法律体系。构建有关金融交易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农村地区有关金融借贷业方面资源流动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健全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相关法规制度,确保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公平性以及公正性,以此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3.3 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

对于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针对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可基于信用风险的相关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贷款方法。对于流动性形式的风险管理而言,需结合贷款的相关比例以及相关准备金等方面对其风险进行有效调整和提前预防,针对农村地区金融借贷存在的各种风险构建相关预防体系。对于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的相关机构而言,其信用评级普遍较低,且在资金支付方面的能力也普遍受限,因此,需控制其关键贷款,以免出现因关联性贷款金额过大而产生的借贷风险。虽然政府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金融借贷风险,但关键还是需要借贷双方建立信任关系。此外,也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相关信息平台,以此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

4 结语

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借贷业作为一种传统类型的融资方式,对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有着重要的调剂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相关法律体系,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的可持续发展。从法律层面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借贷业实施监管,能够有效推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炎媛.浅析我国农村民间借贷法律规制问题[J].农业经济, 2018(3).

[2] 劉祯.农村金融借贷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D].南昌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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