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调研优势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2018-09-08钱振华
人大研究 2018年8期
钱振华
人大作为民意机构,调查研究是法律赋予的特定职责,可以有效弥补党委、政府在调研方面的“短板”,充分发挥人大调研的制度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讲,人大履职能力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调研水平的高低。
但当前各级人大在调查研究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仅制约人大工作的开展,也无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地方人大把调研简单看作调研,缺乏系统性转化和运用,甚至只调不研、研而不用,更缺乏监督落实的手段。部分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调研浮于表面,使人大在助推地方发展中“打滑”甚至“空转”。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考验着干部智慧,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聚焦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调查研究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人大要推动调查研究这一优良传统“回归”人大工作本身,摒弃为调研而调研的狭隘思维,树立大调研格局和系统化思维,牢牢把握学习、调研、转化、落实四个关键环节,以人大调研工作助推区域科学发展。
以学习为首,是开展人大调研的先决条件。人大干部一般不直接從事行政、司法的实务操作,在日常工作中对相关工作的了解比较有限,从不知情到知情首先要靠学习。这就要求我们根据调研课题的需要,不仅要学法,而且要学专业知识,从外行向内行转变,成为一名“多面手”和“百事通”,把学习同调研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贯穿于调查研究的全过程,以学习带动调研,以调研促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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