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网红”法院是怎样炼成的?
2018-09-06阿计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3期
关键词:杭州
本社记者 阿计
先期探索
知识产权法院诞生两年多后,又一种新型法院——互联网法院于2017年8月应运而生。与历史悠久的知识产权保护议题相比,互联网法院所呼应的,是更为新潮的网络时代司法需求。
由互联网所开辟的第二空间,正在深刻改变社会的发展进程和人类的生活方式。然而,世人在得享网络时代的种种益处时,也面临着涉网纠纷的新烦恼。互联网所固有的虚拟性、去中心化、在线化等特性,决定了涉网诉讼往往具有跨地域、海量、小额等特点以及不同于传统诉讼的专业性,令司法系统承受巨大压力。尤其是,涉网纠纷当事人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的地域性因此大大弱化。如果沿袭传统的诉讼模式和流程,无论是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是法院的审理成本,都极为高昂。
面对互联网时代的司法挑战,不少国家开始寻求新的审判模式。2002年10月,美国密歇根州依据该州议会制定的《电子法院法》,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电子法院。其后,从英国民事诉讼中的电子送达、网络庭审,到德国民事诉讼程序的电子化,再到韩国的电子法庭等,电子技术频频运用于司法实践。但总体而言,这些探索仍属实验性质,并未真正成熟。
在这场先锋性的司法实验潮流中,也活跃着一座中国城市的身影。以风光旖旎的西子湖而闻名天下的杭州,也是中国的互联网经济重镇,有着“电子商务之都”“移动支付之城”的美誉。在杭州,云集着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其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领跑全国,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前列。……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