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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下贫困农民增收研究

2018-09-05岳爱娴

党政干部学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精准扶贫

岳爱娴

[摘  要]增加农民收入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增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直观反映。河南贫困农民要想率先脱贫,就必须重视农村发展中影响贫困农民增收的现实障碍,针对这些障碍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贫困农民增收。这是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现阶段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任务。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F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5-0077-04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来,消除贫困成为现阶段河南省各地区的根本性任务,也是河南省“十三五”期间的重大历史使命。促进河南农民增收,尤其是贫困农民增收,进而脱贫致富是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打好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以贫困农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发展能力与发展权利的最大化。以贫困农民的利益诉求与生计保障为基础,充分发挥贫困农民在扶贫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这也是精准扶贫在精准帮扶方面所要实现的目标。对于贫困农民来说,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到贫困农民的实际状况,需要从贫困者的角度而不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进行制度设计,在精准扶贫中“以人为本”,尤其是“以贫困农民为本”依然是精准扶贫的重中之重。

一、精准扶贫思想概述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4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5月,《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为实现2020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当前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深化的关键时期。

精准扶贫就是要求实施精细化的扶贫方式,对目标人群直接加以扶贫干预达到增加收入目的的动态调整,帮助每一個贫困农民都摸索出合适的致富之路。在扶贫工作中要做到,“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肩负的重大使命。

二、河南贫困农民分布概况

河南贫困农民主要分布在河南省“三山一滩”等区域,“三山一滩”分别是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和黄河滩区四个河南贫困集中地区的统称。这也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覆盖面积占河南省域面积的50.28%。根据2014年底河南建档立卡情况,河南全省有贫困农民576万,而“三山一滩”区域总贫困农民403万,占全省70%以上。近年来,大量的扶贫资源向“三山一滩”区域集聚,构建以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精准扶贫大开发格局,因地制宜地采取转移劳动力就业、发展优势产业、移民搬迁居住、扩大社会保障等措施,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根据统计,2015年全省有120万贫困农民成功脱贫,2016年又有110万农村贫困农民摆脱了贫困,截至2016年底仍有346万人口尚未脱贫。由于河南省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农民较多,越到脱贫攻坚的最后阶段,难度越大,是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扶贫任务艰巨繁重。

三、影响贫困农民增收的障碍

近年来,河南贫困农民数量呈现较快的下降趋势,但由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来源比较单一,也缺乏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当前还存在一些影响贫困农民增收的障碍。

1.扶贫资金投入不足

河南贫困农民大多在“三山一滩”地区,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贫困地区现有的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亟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而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持续发展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群众的各类需要,与贫困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愿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当前扶贫工作显示出任务重、成本高的特点。各类涉及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来源和渠道多样,由不同的部门下达和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相对分散,项目资金覆盖面小,项目建设标准不规范,影响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整体发挥,进一步带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贫困农民就业能力也会相应减弱。

2.扶贫资源配置不合理

新常态的到来,促使扶贫方式必须进行变革,由传统的扶贫模式向精准扶贫模式转变,急需一整套完善的配套工作机制作为支撑和配合,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率。传统的扶贫机制存在的弊端和问题较为突出,贫困识别机制、产业扶贫机制以及资金配套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通过合理配置区域经济资源的方式来带动贫困农民脱贫的能力相对不足,贫困农民难以均衡享有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收益,贫困农民自身也缺乏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也会造成扶贫行为的可持续性内生动力不足和扶贫资源的浪费。政府扶贫行为与资源配置机制并不总能达成一致,造成政府配置财政扶贫资源与市场配置社会扶贫资源有冲突,对于把有限的扶贫资源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农民身上而言,将成为一道难题。

3.社会扶贫吸引力不足

当前,河南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逐渐提高,这就急需发挥地方政府精准扶贫的引导作用,但个别地方政府宣传不到位、引导力度不足、政策配套不合理等问题影响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好社会扶贫。对于社会扶贫者而言,怎样扶贫、怎样确定扶贫对象、怎样避免重复帮扶,一定程度上,在于地方政府能否主动、准确、及时地向扶贫者提供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否则,扶贫者事前无法了解、也不知道该怎样获取相应的专项扶贫信息,社会扶贫与专项扶贫也就无法紧密结合,如此扶贫其力度和范围也会大打折扣。虽然需要社会帮扶困难的家庭很多,但是跟踪贫困家庭、根据贫困家庭需求来开展帮扶的却相对较少,大多是一次性的帮扶。总的来看,社会扶贫缺乏持续性和长期性,需要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机制、长效机制、考核机制、统筹机制的统一体系。

4.产业扶贫不到位

多数人认为产业扶贫回报周期长,还可能会受自然灾害、市场行情、技术指导等因素的制约,积极性不高,有一定的畏难情绪。根本原因在于对产业扶贫缺乏足够的认识,产业扶贫目前尚未形成规模,还不能带来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因此,部分地区在扶贫工作中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方面比较滞后,产业项目选择困难。针对每户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的工作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脱贫计划也未经严格论证,可行性不足,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难。在一些贫困地区现有的主导产业不明显,没有形成区域发展、规模发展,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发展随意性大,缺乏深加工等产业链配套,导致市场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品牌效应带动不强。现有的产业扶贫模式局限于“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由于贫困户较为分散,各方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

1.强化扶贫组织机制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精准扶贫”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互联网、板报等载体,宣传推进“精准扶贫”的先进经验,着力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作为的浓厚工作氛围。千方百计为做好“精准扶贫”提供人才支撑、组织保障、技术服务,创新考评机制,为做好“精准扶贫”提供激励保障。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激发农民增收的内在动力,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思路和举措,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落到实处,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着力推动“三山一滩”地区加快发展。通过示范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民共同致富。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扶贫资源的整合。要通过多种举措激发低收入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树立“劳动致富、勤劳致富”观念,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根本转变。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吸纳各种力量参与进来,广泛凝聚起推动“三山一滩”地区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2.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发展最普遍的经济合作组织。单个贫困户只有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帮扶,才能实现分散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化解单户生产的市场风险。通过加强合作互助、提高生产效率、共享市场信息、增强市场话语权、共同抵御农业风险为主要导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贫困户抱团经营,脱贫致富。针对“三山一滩”地区的贫困农户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资金、运输、销售等难题,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着力点。河南贫困地区有关部门应对吸纳贫困户参与合作社给予优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合作社也应借助精准扶贫契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选择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发展规模,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生产,通过社员帮扶、资金互助帮扶、资本参股帮扶、就业带动帮扶等模式参与精准扶贫。

3.优化贫困农民收入结构

由于“三山一滩”地区的农户分布范围较广,地理气候条件不一,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不尽相同,基本生活的标准和需求也不一样。农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虽然农民收入有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但是主要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且不稳定。当前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有所增加,由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限制,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也是收入较低的原因。而家庭经营收入制约因素就更加明显,不仅受国家经济、价格等因素制约,还受自然气候的影响。另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比也不高。收入结构的特点决定了贫困农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重点,特别是通过创新农村基本经营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更加有力的农业合作化组织措施保障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实施精准扶贫才会有效果。

4.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河南贫困地区资金缺口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以改善贫困地区面貌。产业发展资金缺乏也是制约贫困农民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要发挥河南省、市、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放大效应,不妨采取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的措施,放宽思路,改革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启动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整体联动机制,吸引各类资金、资源要素投向贫困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从惠农政策、体制机制上更好地为扶贫开发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精准扶贫的金融扶贫机制、扶贫资金精准到户机制,并加强监管。在产业扶贫资金方面,重点扶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饲养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产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严格资金拨付管理,规范拨付流程,确保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坚持公开透明,对扶贫资金及扶贫项目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开展绩效评价,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应。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的示范效应,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跟进、社会协同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参考文献:

[1]赵晓峰,邢成举.农民合作社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构建[J].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2016,(4).

[2]易棉阳.论习近平的精准扶贫战略思想[J].贵州社会科学,2016,(5).

[3]刘解龙.经济新常态中的精准扶贫理论与机制创新[J].湖南社会科学,2015,(4).

[4]陈冬仿.河南精准扶贫重点路径与对策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

[5]彭春凝.当前我国农村精准扶贫的路径选择研究[J].农村经济,2016,(5).

责任编辑  攻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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