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保扶贫接地气、有热气
2018-09-03刘晓露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6期
关键词:浙江省
■文/刘晓露
好日子,一起过才更有滋味。在浙江,“十二五”末已全面消除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但扶贫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的历史任务,再富足的社会,也会存在相对困难的人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排在首位的,就是“兜底线”。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的作用,打通最后一公里、 兜底最后一批人,是社保扶贫要回答的问题。
为此,浙江省于2017年10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社保扶贫的目标任务、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以社保制度巩固精准扶贫成果, 建立遏制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帮助困难群体抵御可能遭遇的疾病、工伤、 失业等风险。
社保扶贫重在“创新”。浙江省社保扶贫政策措施,既有前期探索经验的总结固化,也有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出台的全新举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将最低档次全额或部分代缴的对象扩大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全体持证残疾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兜底覆盖低收入群体的功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工伤保险方面,通过建筑业等行业按项目参保方式,把项目内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避免农民工家庭因工伤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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