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红包”助力精准脱贫
2018-09-03张迪迪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6期
■文/张迪迪
目前,黑龙江省44.5万名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因病致贫人员超过26万人、占比58.4%,其中长期慢病人员占49.2%,患重大疾病占11.1%。黑龙江省2017年出台多项医疗保险扶贫政策,精准施策、精准服务,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助力参保贫困人员脱贫。
精准施策,“三重保障”有成效。
2017年7月,黑龙江省通过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努力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由100元提高到200元,门诊慢性病60岁以下贫困人口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60岁以上由60%提高到70%;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不低于1万元降低至6000元,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55%。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待遇4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8354万元;享受基本医保门诊大病待遇6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051万元;享受住院待遇20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75104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14万元。
同时,黑龙江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外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贫困儿童先心病采取医保基金定额支付一部分,社会慈善基金出资救助一部分的方式实现免费治疗;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0—18周岁苯丙酮尿症患者实行门诊限额报销,对合规费用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4万元。

黑龙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医保局局长刘万龙参观贫困村木耳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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