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被告资格问题
2018-09-01张书怡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
张书怡
摘 要:在现代企业制度里,公司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市场经济主体。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公司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目前公司退出市场主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进行,而公司退出市场势必会影响到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甚至是公共利益。本文主要从诉讼主体地位的角度来分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效果。
关键词:公司法人;吊销营业执照;被告资格;诉讼代表资格
一、概述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登记注册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公司准许其营业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营业执照分为四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营业执照;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第一种、第二种执照是核发给内资企业,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或《企業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不同,分别有不同样式,但其法律效果相同;第三种、第四种执照是核发给外商投资企业。
二、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
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否因此就同时丧失了法人资格,目前,在法律规范层面上存在冲突在学说层面上存在几种观点。
在学说层面上,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清算法人说。此说认为,企业法人因解散事由出现而消灭其主体,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也随之丧失,但为避免其财产会因此而成为无主财产,法律专门为法人的清算设立一种清算法人,这种法人是特设的独立存在的新法人,不再享有原法人的能力,依法只在清算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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