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财产现状及权利负担查明现状浅析
2018-09-01叶晓霞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
叶晓霞
摘 要:自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淘宝网合作推出网络司法拍卖以来,网络司法拍卖其显著价格的优势迅速成为社会热点之一。纵观各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绝大多数均存在声明免责条款,人民法院单方制订的声明免责条款与其应当履行的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的要求不符,并且极大阻碍网络司法拍卖的发展、损害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网络司法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
一、现状分析
2016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将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进行统一和规范,也正式将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的法定措施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由专业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有规范化的拍卖程序,财产交付、过户,有法院及法律作保障,“零佣金”等对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和高效处置涉案财产地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社会公众购买拍品提供了一条很好的途径。
从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实施情况看,房产拍卖当属网络司法拍卖中较为活跃的部分,这与近年来房产市场的火爆如出一辙。然而,这看似严密、严整、规范而又保障有力的网络司法拍卖,在《网拍规定》施行以后,还是发生了不少纠纷,竞买人提出的维权请求较多,比如新闻报道《福州市民司法网拍店面后无法过户》《法院回应网拍高仿LV女包》等,对这些网络司法拍卖纠纷进行梳理,发现由于财产的现状及权利负担引发纠纷的不在少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