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检验空间核对要素构成及限差设定探讨
2018-08-30黄裕民李旺民曾翊城
城市勘测 2018年4期
黄裕民,李旺民,曾翊城
(珠海市测绘院,广东 珠海 519000)
1 引 言
城乡规划监督有别于一般的行政监督,其专业性强、参与的社会主体众多,社会利益涉及面广,调节幅度巨大,时效性强,是一项社会化程度高、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1]。为强化建设项目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许可条件实施,珠海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创新性地建立了规划检验制度,在建设项目的不同建设阶段,采集建筑工程现状空间要素并与规划许可条件进行核对后,给出规划检验结论。规划检验内容主要包括用地红线规划检验、施工放线规划检验、地下或半地下结构规划检验、首个标准层(±0)规划检验、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规划检验、地下管线覆土规划检验等,是对传统规划放线、验线业务的进一步细化,串联了建设过程各关键节点,为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2,3]。本文将对规划检验的空间核对要素、各要素限差设定标准以及符合性评定进行探讨,以期促进规划检验测量技术的发展。
2 规划检验空间核对要素
与规划检验有关的建筑工程空间要素,主要为建设用地红线点、地下或半地下结构、地面建筑(建筑物±0层及±0层以上接触地面的建筑部位或构筑物接触地面的建筑部位、标准层首层、其他特殊建筑层)的空间位置、形状、大小、四至距离等几何要素[4,5],包括水平空间要素与竖向空间要素两个方面。
2.1 空间核对要素构成
(1)点要素:建筑外围特征点:建筑外围特征线(建筑外围轴线或外墙外边线)交点、涉及四至距离的建筑细部点、涉及建筑面宽或建筑进深的建筑细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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