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对于见义勇为者的损害救济
2018-08-22李国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1期
摘要:见义勇为行为,是指自然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防止、制止不法侵害或者抢险救灾的危难救助行为。
本篇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见义勇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见义勇为由四个要件构成,即主体要件、前提条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第二部分讲述了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的类型和损害的救济;第三部分为结论和建议,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要坚持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相结合。
通过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研究,本篇论文旨在对见义勇为者的合法利益的保护进行有益的探索,以真正解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从而激发人们去匡扶正义、见义勇为,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关键词:见义勇为;无因管理;损害救济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概述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含义及可能出现的情况
见义勇为,是指自然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防止、制止不法侵害或者抢险救灾的危难救助行为。
见义勇为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无因管理;现实中很多见义勇为者在实施救助行为后会受到损害,这些损害除了来自于自身所遭受的财产和人身上的损害外,还可能会受到来自于受益人的讹诈,从而使自身陷入生活的困境;不但如此,由于见义勇为者没有得到合理救助甚至被诬陷,引起社会上不良反应,很多人想做而不敢做出见义勇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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