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欺诈发行事件引发的内部审计风险警示
2018-08-22宋文文
财会学习 2018年22期
宋文文
摘要:A公司作为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首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已经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在资本市场落下帷幕。A公司内部审计形同虚设,在其上市前和上市后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内部监督管理作用长期风险。A公司财务数据造假欺诈发行事件,其内部审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键词: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内部审计
A公司是首家被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有非常深刻的警示意义。A公司欺诈发行的前后,内部审计的作用和职责,是值得关注和自省的问题。在上市前和上市后,A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未起到实质性监督管理作用,其财务数据的失真,内部审计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将从上市前和上市后两个时间阶段来分析A公司内部审计的风险。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阶段内部审计风险分析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主要事实
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A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A公司总会计师向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建议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减少应收账款,并于下期初再还款冲回。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A公司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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