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2018-08-22戴纯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19期
戴纯
摘要:在我国城镇化、市场化经济发展进程中,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最直接的表现为征地拆迁过程中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农民利益受损、失地农民成为社会风险、征地冲突激烈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深化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定产权边界及大小、完善土地他项权利、加快土地确权登记、提高农民法权意识等保障农民权益,使其共享经济发展红利,推进城镇化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集体土地产权;征地问题;产权制度改革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批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以支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而计划拿地、政府定价、市场出让的征地制度,计划色彩浓厚,农民难以享受土地产生的巨大增值收益。宽泛模糊的征地前提、不规范的征地程序及不合理的补偿安置等严重侵犯了农民权益,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冲突。当前我国征地问题中农民权益流失的根本性制度根源在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残缺,产权的残缺弱化了农民在利益分配中的话语权,加剧其征地利益博弈中的劣势地位,从而导致土地收益分配博弈失衡即征地冲突的产生。我國农村现有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较多计划体制的影子,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冲突,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激化了新时代下我国城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社会矛盾。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为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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