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制度效果评价
2018-08-22栗诗雅王晓辉南小强缪静吴玉攀甘婷白一波吴慧张本忠
栗诗雅,王晓辉*,南小强,缪静,吴玉攀,甘婷,白一波,吴慧,张本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穷问题[1],明显改善了参合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状况[2]。新农合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激发就医需求,但对参合农民就医行为缺乏约束和管制,加之我国长期以来的医疗资源配置倒置,患者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就诊[3]。2010—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次年均递增9.58%,其中三级医院递增19.38%,基层医疗机构仅递增0.90%[4]。患者选择高级别医疗机构就医,促生“看病难”的同时加重了“看病贵”[5]。针对以上问题,为缓解大医院就医压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国家提出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根据《甘肃省新农合部分住院病种分级诊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6],于2014年2月起,在甘肃省平凉市、定西市、白银市会宁县试点推行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
本研究旨在评价甘肃省会宁县分级诊疗政策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和清理 2016年10月—2017年11月,于会宁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2012—2016年新农合住院患者报销数据(2012年之前会宁县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未纳入县外就医患者报销数据)。住院患者报销数据库共246 461条报销记录,经数据有效性检验,去除异常数据14条,纳入246 447条报销数据进行分析。患者出院诊断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7]编码,医疗费用相关数据以2016年为标准进行通货膨胀因子调整。鉴于分级诊疗政策试点时间段较短,加之资料可获得性问题,本研究采用前后对比的研究设计,以分级诊疗政策试点开始时间2014年为节点,从患者流向、住院费用、住院时间方面对该县分级诊疗政策试点效果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