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瀚:“耳光局长”被重判17年
2018-08-21
中国新闻周刊 2018年31期
8月11日,新华社《瞭望》周刊发布长文,披露了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合肥市公安局原局长程瀚的罪行。这位因为殴打下属得名“耳光局长”的官员,今年7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
程瀚身居人民警察的重要位置,却行为恶劣、嚣张,其行为被网友评论为“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自称“老板”打骂下属
1985年大学毕业后程瀚进入安徽省公安厅,曾任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他外形比较儒雅,但此后人们发现,他的行为完全不能与外表联系在一起。
在合肥市公安局担任局长的7年,程瀚曾经也是创新榜样,获奖颇多,有同事评价程瀚“能力是有,但品德不行”。更多的人熟知他后来以霸道和暴力“管理”影响整个系统。他平时喜欢自称“老板”,让干警排队向他敬酒,还在酒桌上进行人事任免。
在金钱方面,程瀚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间接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
此外,程瀚还与多名女性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有人偷拍了程瀚和女下属在某五星级酒店偷情的画面,寄给他进行敲诈。程瀚利用职务便利和违规技术侦查手段抓住了敲诈人,却害怕罪行败露,将他们释放或不予追究,直至其落马后有关部门才重新立案侦查。
耳光事件成为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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