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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足条例窥探民国时期河南省的反缠足运动

2018-08-20王玉珠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9期

王玉珠

摘 要:民国时期河南省的反缠足运动一直以严禁为主线,成立河南省放足处,各县放足分处作为反缠足运动的主要机构,颁布一系列禁止缠足的条例,制订严厉的惩罚措施,将禁止缠足的成果作为考核官员的一项标准。河南省的反缠足运动经历了劝、禁并行,厉行严禁和法律制约三个阶段,在此过程中官方主导作用贯穿始终。

关键词:反缠足;河南省;妇女

前言

学界对近代河南妇女的放足运动缺乏深入的研究,只有极少数的文章或著作略有提及。程有为、王天奖主编的《河南通史》描述了河南省妇女的放足运动,但限于文章篇幅和通论性的体裁,论述较为简略。杨兴梅《近代中国反缠足的努力与成效述略》描述了冯玉祥控制下的豫陕甘三省的放足运动,但其侧重叙述官府的惩罚措施,给予消极评价,忽视其积极意义。康运东《冯玉祥主政河南(1927—1930)—以地方政權和社会控制为中心》简述了冯玉祥统治河南时期的妇女放足运动。柳贺《冯玉祥主政时期河南妇女放足运动》把视角置于冯玉祥在河南统治时期反缠足运动的进展,肯定了其在放足运动中的一系列成效,同时分析了河南省放足运动没有取得彻底成功的原因。赵天鹭《放足与革命:冯玉祥与河南放足运动(1927-1928)——以《放足丛刊》为中心 》以《放足丛刊》为研究对象,反思了冯玉祥统治时期河南省在放足运动中因急于求成而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和对女性造成的伤害,并探究中国反缠足运动步履维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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