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法就是最好的文明执法
2018-08-15张鸿浩付金
法庭内外 2018年7期
张鸿浩 付金
不久前,一段上海交通警察“教科书式”现场执法的视频引爆朋友圈,受到网友怒赞。民警对涉事男子3次口头警告后,使用催泪喷雾及警用器械将该名男子控制,并告知围观群众上传视频可以但不可断章取义。这一系列文明规范执法的举动,展示了新时代政法工作新风貌,也彻底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文明规范执法的新期待。
为何称之为“教科书式”执法?一是有法可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车辆须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在领取正式号牌前需要移动或试车的,需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并按规定行驶。对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路行驶的无牌机动车,交通民警有权要求驾车人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二是程序规范。涉事男子拒绝出示证件,妨碍警察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的规定,遇到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袭击人民警察等情形,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视频中交通民警的言语及处置流程完全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的规定,可谓有理有据,果断高效。三是执法文明。违法人员被带上警车后,民警告诫围观拍摄者:你拍(视频)可以,也可以上传,但是你不能掐头去尾,否则要自己承担责任。面对自媒体镜头,执法人员以法律文明提示,取代了对摄像器材的“强制收缴”,更是激发了网友点赞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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