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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状仁”说及对爱的诠释

2018-08-15向世陵

文史哲 2018年1期

向世陵

孔子答弟子问仁,因人因时而有多种教诲。其中,在回答子贡“博施济众”“可谓仁乎”之后,有“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之说。孔子这一段话,历来受到关注。传统经学家从孔安国、皇侃到邢昺,对此的解释可以说是一脉相承。其中,邢昺这样疏解:

此孔子更为子贡说仁者之行也。方,犹道也。言夫仁者,己欲立身进达而先立达他人,又能近取譬于己,皆恕己所欲而施之于人,己所不欲,弗施于人,可谓仁道也。*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480页。

一、“状仁之体”与公天下之爱

邢昺之后二百年,朱熹撰《论语集注》,将理学的思辨精神贯注到经学注疏之中。他将上述孔子立人达人之说,放在了天理人欲之辨的框架之下,认为:

以己及人,仁者之心也。于此观之,可以见天理之周流而无间矣。状仁之体,莫切于此。……近取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犹是也。然后推其所欲以及于人,则恕之事而仁之术也。于此勉焉,则有以胜其人欲之私,而全其天理之公矣。*朱熹:《论语集注·雍也》,《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2页。

推己及人的仁者之心,体现的是天理的流行无间,是对仁之体的最好发明。但仁之体本身是什么,朱熹并没有给予解释。他“状”仁之体突出的是“公”的价值。己之“所欲”属于私,但若能践行恕道,推其私爱于天下大众,仁即在其“术”中而得以落实,人人均能享有所给予之爱,“私”便被克服而转为天理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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