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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女儿的婚事(47)

2018-08-13娄岩

侨园 2018年4期
关键词:刘姐律师女儿

娄岩

洁好不容易又把孩子哄睡着了,这才悄手悄脚地走出房间,轻轻带上房门,然后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桌子上的闹钟,叭哒叭哒敲打着洁原本就不平静的心房,只见洁眉头紧锁,一个人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地发了会儿呆。她突然起身来到康的房门前,一边敲门,一边轻声说道:

“康,出来一下,我有话和你谈。”

“有话等明天再说吧,我睡下了。”

洁知道这不过是他的一个托辞,火又往上蹿,刚想发作,忽然想起刚睡着的女儿,只好作罢,一个人郁郁寡欢地回房了。

其实康心里也十分矛盾,到现在他也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已。他不敢面对洁,怕见到她会让自己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气又瓦解冰消。

“我要离婚,我要离婚……”

康像过去睡不着时数数一样,反复在心里念叨着这四个字。算是给自己狐假虎威的意志搬来个啦啦队。他现在最想麻痹自己,当他被强迫做某件事,又不得不身体力行时,他总是这样自欺欺人。但这次他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幸运,没有把自己数到梦里,还一晚上辗转反侧睡不着,后来他干脆盘算起离婚的代价来,比如财产分配,孩子的归属,他对父母和导师、师母的交待。这千丝万缕的关系像一堆乱麻线,又像一张大网,一时间很难有头绪,同时又让他有种窒息的感觉。

洁会和他争什么呢?虽然康和洁对生活的理解完全没有交集,但他还是比较了解洁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毕竟夫妻一场。康断定,洁不会太计较利益的多少,他们离婚的障碍很可能是孩子。比如他们离婚后孩子跟谁,孩子今后的教育问题以及双方要承担的义务等等。

当康发现天有些微亮时,却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期间他还做了个梦,虹像鬼一样追着他不放,无论他躲到哪里都逃不开。

“你不就是想和我结婚吗?我答应你就是了,干嘛还装神弄鬼地纠缠不清啊?”

康被自己的喊声惊醒时,已经是早上8点半了。他出来上洗手间时发现洁和孩子都不见了。想是洁已经把女儿送到她那个教会姊妹的家里去了,然后她自己也上班了。于是他赶紧洗漱了一下,胡乱吃点桌子上的剩饭剩菜,急匆匆地往实验室走去。

虽说是自己提出的离婚,但康的心情并不轻松。两人毕竟走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从一穷二白到现在经济富足,还购置了房产,全家人都取得了绿卡,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而且在不久的将来极有可能办理公民入籍手续。

然而愿望却是如此苍白。下午一见到虹,虽然两人几乎没说什么,但虹毋容置疑的表情告诉他,他已经没有了回旋的余地,这个婚离不离已由不得他了。

康很晚才回家,洁已经把孩子哄睡了,正坐在外面等他。康简单吃了口饭,碗也没顾得上洗,就径直走到洁面前,先让自己的情绪平稳了一下才说:

“我想听听你的要求。”

“孩子归我,其它你看着办吧。”这个问题洁似乎已经考虑过了,所以回答起来观点很明确。

“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自从女儿出生到现在你从来没有管过孩子,凭你自私自利的人性,我怎么能把女儿交给你这样一个一点责任心都没有的人呢?你可以不同意,到时咱们法院见!”

洁说得掷地有声,义正辞严且胸有成竹。康看得出她的态度十分坚决,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康一间竟找不出任何理由反驳她,因为洁说的都是事实,于是他气急败坏地扔下一句:“你做梦去吧。”然后就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垂头丧气地回房去了。

洁起初还以为康是在气头上,“离婚”两字不过是他在话赶话的情形下,呈口舌之快的一时冲动,现在看来自己是过于乐观了,他是认真的,而且經过了深思熟虑。看来她不能再掉以轻心了,要想争取主动权,她必须对中国公民在美国离婚的情况有所了解,特别是当她想到,看他今天的架式是要和自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更要小心应对。如果一个男人低估了一个女人对自己孩子的占有欲,那么他就是天下最最愚蠢的人。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洁利用午休时间给律师打了个电话,了解像她这种情况在美国离婚是怎样的情形,以及有什么利弊。

律师说,从她和康的情况看,他们虽然在国内登记,但长期在美国生活,主要财产也都在美国。所以他们要离婚,原则上两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既可以选择在美国离婚,也可以在国内起诉。洁告诉律师,自己还不是美国公民。律师回答说:“尽管美国各州法律不同,但普遍规定是,外国人在该州居住满六个月或一年以上,美国当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律师接着告诉洁,一般来讲,女方在美国申请离婚更为有利,因为美国法律对妇女权益保障较为完善,有丈夫离婚后支付妻子赡养费的制度。即离婚时,妻子有权向当地法庭申请赡养费直至其再婚或独立生活时为止。在法庭裁决男方必须付给赡养费后,即使妻子离婚回到中国,该裁决仍然有效,男方仍有继续支付的义务。当然这点对洁眼下的状况而言,意义不大。不过如果有一天洁失去了工作,那就另当别论了。

反观在中国,法律只有象征性的离婚后经济帮助,即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一方,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而且具体方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才由法院判决。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男人离婚时,经常舍近求远、不辞劳苦地选择在国内起诉的原因。

基于种种考量,律师最后建议洁应该选择在美国起诉,这样更有利于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美国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强调贯彻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相关抚养法律较为完善,特别是出于中西方观念不同,美国的法官更倾向于认为孩子和母亲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洁下班后没有马上回家,而是直接找了刘姐。两人在刘姐单位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谈了一个多小时。洁把她的烦恼和要离婚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了刘姐。刘姐听后非常气愤,立即就要去找康理论,被洁拦住了。她想责备洁几句,比如她太容易相信人,一开始她就反对把凡留在洁家的做法等等。但看到洁楚楚可怜的样子,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找律师咨询过了吗?咱们教会的张律师就打离婚的官司,对了,就找他。洁你放心,姐就是你的后盾,有任何事情用到我,只要你言语一声,姐一定指哪儿打哪儿。”

人在困难的时候,最容易被感动,尤其是在关系到人生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洁激动地抓住刘姐的手臂情不自禁地说:

“刘姐,谢谢你,我有时真觉得你比我母亲还亲呢。”

“我可从来没把你当外人,一直当你是亲妹妹,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和刘姐谈完话,洁心里踏实了许多。洁回到家时,康已经吃过晚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因为洁不在所以凡还没走,正在里屋哄孩子睡觉。洁一看到凡就怒火中烧,但为了孩子她目前除了忍耐别无他法,而且还得尽量装得什么都不知道。但洁的表情显然不像过去那样自然,凡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万万想不到的是,即便康和洁离婚,也没有她什么事,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她的意识里,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和一个与其丈夫偷情的人在一个房檐下和平共处。她哪里知道,康在洁的心里一直没有什么位子,洁之所以没有和康提出离婚只是看在女儿的份上委曲求全。如果换作是吴,洁或许会和她拼命的。

凡走后,洁平静地对康说:

“如果你不想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我们就坐下来好好谈谈,尽可能协议离婚。”

“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就像你前天晚上对我说的那样,等着收律师函吧。”

“你,你……”

“你什么你,你应该庆幸才对啊,你被解放了,可以和凡生儿子。更何况是你先提出的离婚呢。”

“你想怎么做?”

“你尽快从这里搬出去,这个房子你没有付过一分钱对吧?就是单纯为孩子着想你也应该这样做。其它东西,只要给我和女儿留一张床,你尽管搬走。车子也是我花钱买的,但它属于你了。”

康听完洁的要求,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且有些无地自容。过去他从来没有仔细地想过,他真的对这个家没做过什么。他的工资,大部分都用在接济远在中国农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身上了。他突然良心发现地意识到洁的好处,尤其在利益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大气。抛开爱情,能不计较他钱的去处,不给自己留后手,凡是家用总是争先恐后的只有洁了。

康突然觉得自己应该高尚一回,毕竟自己是男人,更何况洁抚养的还是自己的亲骨肉呢。于是康站起身来非常誠恳地对洁说:

“全依你,我尽快找房子搬出去,我只拿我的东西。另外,每个月再从我工资中支付1000元,作为孩子的生活补贴。我建议把它写到我们的离婚协议中去。”

“你有这份心就够了,暂时还用不着。”对康的态度洁很意外,同时也很感动。

“不行,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这点必须写上,否则我就不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康之所以这样坚持,其实就是对自己不放心,也是对虹的不信任。起码现在他心里的天平上,女儿比虹重。在利益上他宁愿相信即将和自己离婚的洁,也不愿意相信将和他生活在一起的虹。过去那种报复和嫉妒心理这一刻都化作乌有,离了婚,洁还是他女儿的妈,还是他第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这些永远都不会改变。

“你想好了?在签协议之前你可以反悔的。”

“我如果反悔,就不配做男人。”

康慷慨激昂地说道。这倒让洁对他刮目相看了。她突然觉得应该重新认识他。

“随你的便吧,反正到时你需要再说。另外离婚的事,先不要告诉我父母,我怕我爸听到后会受不了。”

“你放心,即使我们离了婚,我还会把老师当成父亲一样对待的。”

两人商议妥当,很快在律师的帮助下完成了所有离婚手续。不久,康就搬了出去,在附近不远的地方临时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和虹过起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办结婚手续,一方面康嫌麻烦,更主要的是他担心虹会限制他给父母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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