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话本小说中的“六礼”叙写
2018-08-13李术文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小说
李术文
(齐鲁师范学院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婚姻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中国古代对婚姻礼仪极为重视,尤其儒家将其视为礼之本。两宋时期,婚礼主要沿袭古代传统婚姻“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礼记正义》)的礼仪习俗,采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方式,还须经过一整套约定俗成的仪式和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阶段之后,才能正式结为夫妻。这六个阶段被称之为“六礼”。作为婚姻共同遵守的六项礼仪,是婚礼必经的六个程序,只有依六礼程序进行的婚礼才是合法的婚礼。六礼在周代就已确立,《礼记·昏义》载,“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1]1680。这种婚嫁的礼仪经过后世不断完善,绵延千载。宋元话本小说是以描写世俗生活为主的民间文学,大多作品都涉及婚恋题材,其中自然少不了对民间婚姻嫁娶习俗的描写,这些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大多以下层市民为主,如《碾玉观音》中的崔宁是郡王府的碾玉工匠,璩秀秀则是裱褙匠的女儿;《乐小舍拚生觅偶》中的乐小舍家是开杂货铺子的;《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范二郎家则是开酒店的;《志诚张主管》中的张主管是绒线铺的营运主管,小夫人是铺主等等。这些来自社会底层的男女青年,在演绎一幕幕精彩剧情的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一卷卷丰富多彩的宋代婚俗图画,具有较高的民俗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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