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当法律人来到美国的心脏之城
2018-08-11林海
检察风云 2018年14期
林海
来美国的人,有的喜欢纽约,有的喜欢洛山矶。说喜欢华盛顿的,倒不多见。然而法律人却没有理由不来这里。无数的经典判决,会引导你前往联邦最高法院朝圣。如果你想看到那些著名法案的原件,你会在国家档案馆看到《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和《人权法案》。如果你想凭吊先贤,这里有华盛顿纪念碑、杰斐逊纪念馆和林肯纪念堂。如果你想造访一所一流的法学院,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将是完美的选择。有人说,华盛顿从未辱没乔治·华盛顿之名。放在世界法律的发展史上,这座城市也同样对得起这个名字。
第一个使用白宫的人
我们的华府之旅,不能免俗地,从白宫开始了。1800年华盛顿特区正式成为首都。总统官邸尚未竣工,勉强可用的房间里先搬进来了当时的国务卿。由于首都办公处所有限,这里暂时先作为国务卿的办公室使用。这位年轻的国务卿就是后来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事实上,他是使用白宫的第一人。
那么,当时的联邦最高法院在哪里?遗憾的是,负责新城规划的特区管理委员会官员并没有把最高法院放在眼里,只提出“在内阁或战争部新楼中找两间房子”给最高法院办公用。直到几个月后,参众两院才草草通过一个决议,在国会大厦给大法官们安排一间办公室。这个房间位于国会大厦一楼,只有30英尺长、35英尺宽。
即使这样,最高法院还必须和哥伦比亚特区法院的几个法庭共同使用这间屋子。国会大厦的设计师给国务卿麦迪逊——是的,正是马歇尔所裁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被告——的报告中写道:专门留给最高法院的委员会2号房间尚未完工,“装修简陋,使用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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