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洗钱罪成罪困境及美国经验启示
2018-08-11刘洪军李杰魏金浩
西部金融 2018年4期
刘洪军 李杰 魏金浩
摘 要:洗钱罪成罪是反洗钱工作成效的直接反映,也是对洗钱犯罪形成震慑和打击的直接方式。本文从监管法规、公众意识、部门合作三方面分析了我国洗钱罪成罪的困境,指出当前预防洗钱活动与打击洗钱犯罪的不协调是重要影响因素,并在借鉴美国推动洗钱罪入罪判决的成熟经验后,提出完善洗钱罪法规、强化合作激励机制、构建综合情报网等相关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洗钱罪;困境;美国
中图分类号:F832.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4)-0091-04
一、当前我国洗钱罪成罪的困境分析
反洗钱工作应该预防与打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预防洗钱犯罪重在建立机制,发现线索,防微杜渐。打击洗钱犯罪重在立案审判,法律制裁,形成威慑力。洗钱罪作为反洗钱工作的成果,是需要将洗钱线索和洗钱成罪紧密结合,需要各方通力协作的。但从十多年实践情况来看,一些因素影响了我国反洗钱工作合力,使我国推动洗钱罪成罪面临困难: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致反洗钱打击力度弱
一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有待细化。洗钱罪成罪作为打击洗钱犯罪的直接成果,亟需司法部门在案件侦破、起诉、审判等环节的强力配合。但在实际过程中,我国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构建的反洗钱工作体系重在要求义务机构预防洗钱活动,而对相关部门、特别是公检法部门的反洗钱职责并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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