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分开政策对住院费用的影响
——以五家试点医院为例
2018-08-09王俊锋陈正超何映东沈玉卿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8年7期
王俊锋 陈正超 崔 斌 何映东 杨 朔 沈玉卿 杨 莉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 100191
我国公立医院收入的补偿机制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医院的医疗服务(包括检查、诊疗等)收费、药品销售收入三个方面。[1]由于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减弱以及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限制,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药品加成的利润,即以药养医行为,这是导致药价虚高、看病贵的原因之一。为了应对该问题,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原国家卫生部首次正式提出了“逐渐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设想。北京也在不断推进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全国各地为贯彻落实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部署,正在逐渐展开医药分开改革,大多数地区以取消药品加成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补偿为主,北京2012年试点改革,在此基础上增设了医事服务费,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和发展模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自2017年4月8日起,北京在全市公立医院范围内进行全面的医药分开改革,目前改革效果仍有待研究。分析试点改革方案,不仅对北京市全面实施医药分开改革的完善和改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各地区医药分开改革的进行提供借鉴。目前对其他省市医药分开政策的研究较多[2-4],对北京市取消药品加成试点的研究较少,且大多以描述性对比分析为主[5-6],有研究对北京市医药分开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查,通过药品价格、门诊费用、患者满意度三个层次对5家试点医院和3家非试点医院进行对比分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