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案中数据库的取证与分析
2018-08-03万雪勇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万雪勇
(江西警察学院,江西 南昌 330100)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传销案件逐年上升,其常见形式是以电子商务、投资理财、资本运作为幌子,假借“互联网+”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名义,大力鼓吹快速致富的神话,欺骗不明真相的人缴纳入门费成为会员,并通过会员进一步发展其他会员,形成层级关系,最终少部分人获得非法暴利,绝大多数会员血本无归,这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虽没有网络传销的罪名,但网络传销属于传销行为,须承担从事传销的法律责任。
网络传销活动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隐蔽性、跨地域性、查处被动性等特点。[1]网络传销的犯罪行为及其体现的证据形式都是以电子物证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中,这使得公安机关在侦办网络传销案时面临案件定性难、案件的电子证据分析难、证据分析结果的可视化显示难等问题。[2]
对网络传销案进行取证及分析鉴定,需要提取大量电子证据,例如:网站网页及源代码、数据库、相关应用程序及帮助文件、电子邮件、微信及QQ记录等,其中数据库的取证与分析是关键。
一、网络传销案中数据库的取证
数据库种类众多且技术封闭,大部分取证工具并不支持对数据库的取证和分析,数据库中巨大的数据量会导致取证工具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停止工作,目前数据库取证仍然靠个人经验与工具软件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这使得数据库的取证一直处于比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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