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型电动机表面温度测试分析
2018-08-01
(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黑龙江佳木斯 154005)
0 引言
国内防爆标准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和美国UL 674标准对于电机温度测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我国标准与IEC 60079—0基本相同,而美国UL 674对于隔爆电机进行了更加详细规定,包括测试的状态等。以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为例,详细论述了国内GB 3836.1和美国UL 674测试要求和测试方法的异同,并按照GB 3836.1对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分析和计算。
1 测试要求
国内防爆标准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第26.5.1.3条规定,试验电压应在电气设备的90%~110%之间、设备达到最不利条件下进行。第26.5.1.1条规定当温升的变化每小时不超过2K,则认为已到达最终稳定温度,温度测定应在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和周围空气处于静止情况下进行,测定结果依据最高环境温度进行修正,得出最高表面温度[1]。美国 UL 674 标准规定试验电压分为60Hz 电源和其它频率电源,对于60Hz 电源,试验电压均为该电压分段的最高值,其中额定电压高于600V 的,其试验电压为额定值的100%~105%,其它工作频率电源的试验电压即为其额定值。电机实验环境也非常严格,不带限温装置的电机在40℃环境温度或高于40℃的规定环境温度状态下测试;当电机带有限温装置时,仅是正常温度实验在40℃环境温度或高于40℃的规定环境温度状态下测试;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电机温度测试可在10℃~40℃范围内进行,但最终结果需按照40℃进行修正[2]。
国内防爆标准GB 3836.1—2010规定温度组别有T1、T2、T3、T4、T5、T6,判定是否符合相应的温度组别依据如下:对于I类电气设备,当电气设备表面可能产生堆积煤尘时,温度不超过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