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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六?子仪》歌诗试解

2018-07-28毕然

青年文学家 2018年15期

摘 要:清华简《子仪》记录了殽之戰后秦穆公释放申公斗克(子仪)时两人应和的三首歌诗。歌诗的部分文字难以考释,兼之用譬喻、隐语,导致理解起来较为困难。通过讨论,我们认为,《子仪》中三首歌诗的第一篇和第三篇为穆公所作,第二篇为子仪所作,通过隐语曲折地表达了各自的政治诉求。

关键词:清华简;子仪;歌诗;隐语

作者简介:毕然,汉族,生于山东省曲阜市,武汉大學文学院本科在读。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5-0-02

清华大学于2008年7月收藏了一批流散海外的战国楚简,通称清华简。《子仪》即为这批竹简中的一篇。简文主要记述了秦穆公失利于殽之战以后,为改变外交困境,转而与楚国修好,于是决定释放之前的楚国战俘申公斗克(子仪)回国。送别之际,秦穆公为传达自己的意图,与斗克唱和问答。由于文字释读、使用隐语和创作过程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穆公与斗克唱和问答的歌诗难以理解。此前已有季旭昇先生从文字考释方面对其中的“鸟飞之歌”进行讨论,本文拟结合相关史实理解三首歌诗所用的譬喻和隐语。

一

为论述方便,兹引简文如下:

公命穷韦、升琴、奏镛,歌曰:“迟迟兮委委,何徒侩所游,又步里謱謰也。”和歌曰:“湋水兮远望,逆视挞祸。汧兮灖灖,渭兮滔滔。杨柳兮依依,其下之浩浩。此愠之伤痛,是不扞而犹,恸是尚求,怵惕之怍,处吾以休,赖子是救。”乃命升琴,歌于子仪,楚乐和之曰:“鸟飞兮渐永,余何矰以就之。远人兮离宿,君有譖音,余谁使于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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