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调元戏曲主情说窥探
2018-07-27谢实东王政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5期
谢实东 王政
摘 要:“主情说”是李调元戏曲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一方面,他认为戏曲应该讲究性情,重视情真,但又重情而不唯情,与李白、杨慎等人的性情论具有一致性。另一方面,他认为情和于理,主张“达乎情而止乎礼”,此论具有浓重的儒家风味;与汤显祖等人的情理观相比,李调元的情理观略有束缚,具有温柔敦厚之美。
关键词:李调元;主情说;戏曲理论
中图分类号:I20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05-0107-03
李调元(1734—1803)是清代著名学者,他的一生著述颇丰,涉及领域广泛,堪称古代第一。在戏曲方面,李调元著有《雨村曲话》和《雨村剧话》,这两部著作体例清晰,内容涵盖广,主要论述了金元至乾隆时期的重要戏曲家及其作品,在诸如戏曲本质论、创作论等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与考证,极具研究价值。另外,作者在编纂的同时不仅吸收了前人的戏曲观念,更是阐述了自己的戏曲体悟,构成了李调元戏曲理论的核心。目前学术界关于李调元戏曲学思想的研究还不尽完善,仍存在较大的开拓空间。纵观李调元的戏曲理论可以看出,在他的戏曲理论思想中有一种主情说倾向,他非常重视戏曲抒发真性情,认为“情长、情短,莫不于曲寓之”。此外,他的戏曲理论中又具有浓郁的儒家风味,在吸收儒家性情说的基础上,他主张性情相连、情与理合,即所谓“达乎情止乎礼仪”。在相关文献阅读的基础上,笔者发现,李调元的主情说与李白、苏轼、杨慎等人提倡的重情而不唯情,重教化而又以情为本的观点具有一致性,而与明清时期的唯情说、唯教化思想具有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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