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员额法官退出机制
2018-07-22潘创华
青年时代 2018年10期
关键词:司法改革
潘创华
摘 要:法官员额制是我国法院系统司法改革中的主要课题,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则是维持员额法官队伍动态稳定的重要工具。基于此,本文分别从进入员额法官的标准、进入员额法官的程序二方面进行分析了解法官员额制;然后细化分析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激励保留法官功能、加强法官优选功能;进而分析当前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运用建立系统的员额法官退出评估体系、建立规范的员额法官退出程序规则等策略,促进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推行。
关键词:员额法官;司法改革;退出机制
法官员额制与法官职业发展密切相关。员额法官的退出机制是法官员额制的基本构成。当部分法官通过员额制考核标准,正式进入员额法官队伍后,需要通过剔除考核不合格法官的方式,维持整个员额法官队伍的稳定与平衡。因此,分析员额法官的退出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法官员额制
(一)法官进入员额的标准
目前我国各地区在法官进入员额的标准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考核法官能够进入员额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指标:第一,能力指标。通过对法官年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及与年度总案件数的关系,评判法官的能力标准。第二,政治指标。该指标为法官进入员额的基本标准之一,要求员额法官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并忠于宪法和法律。第三,任职时间指标。该指标以法官从事执行审判工作的具体时间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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