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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用事业监管的法治路径

2018-07-21严骥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年11期

严骥

【摘要】公用事业是指基于公共利益考虑而为民众提供所必需的产品和服务的产业,主要包括通信、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事关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公用事业的监管虽有较大进步,但仍存在法制不完备、监管体系不健全、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因此,政府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观背景下,从健全法律制度、优化监管职能等法治路径入手,不断完善法治监管体系,推进公用事业建设,以增进民生福祉。

【关键词】公用事业 监管 法治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8.11.011

“公用事业”一词源于英语“Public Utilities”。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公用事业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紧密关联,近乎等同,世界银行在其报告中就将公用事业表述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及其服务”(utility infrastructure and services)。在我国,公用事业一般是指基于公共利益提供通信、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特定产品和服务的基础行业。从国民经济角度分析,公用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社会公益及民生关联度高等基本属性。公用事业的本体属性决定了其单靠市场机制调控难以取得预期成效,故探索公用事业监管的法治路径,需要在法律框架体系比较完善的基础上,对该领域及行业资源的竞争与垄断予以相应规范,对社会传统习惯下的自然秩序给予相应引导及人文关怀,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将公用事业的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其融入百姓生活,在促进公用事业发展的进路中持续性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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