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调、俗曲内涵辨析
2018-07-13
大众文艺 2018年17期
关键词:音乐
明清文献对曲子有以下称谓:时尚小令、小唱、小曲、小调、时调、俚曲等,徐元勇将上述称谓以俗曲概之,并对“俗”字和“俗曲”一词从词源上进行解释,认为:“明清俗曲中的“俗”字,则只是通俗之意……准确地说,明清俗曲指的是今天意义上‘民间音乐’中‘民歌’的意思。”1在徐的表述中,突出了俗曲的民间意义,持有相同意见的还有刘晓静等学者,那么曲子在历史上如何存在?
一、广义的时调
广义的时调即各个时代的流行曲调。历史上唐诗、宋词、元曲皆可入乐,今人多对其从文学意义解释,而忽略了音乐内涵,唐宋文人选曲制曲子词,与古代采民歌入乐府、创歌辞的传统一脉相承。
从项阳《山西乐户研究》2中对乐籍制的挖掘可知,自北朝乐籍制度确立,在制度规定下构成一个教习、用乐的全国性网络体系,乐籍制下的官属乐人不仅承担仪式用乐的礼乐,同时也承担非仪式的俗乐。仪式性用乐更多是从国家、官方的层面上彰显,在乐籍制解体以后转化为民间礼俗存在;而非仪式的俗乐作为审美、娱乐功用更为贴近民众生活,在诸多阶层、诸多场合有着大量的需求。这些乐户在乐籍制度确立开始,就是同色当婚的正色乐人,是专门从乐的一群,其官属贱民的性质是一脉贯之的。隋代统一使得乐籍制逐渐成为全国化建制。唐代确立了官妓制度,并专设教坊来掌管俗部乐。宋代出现乐籍制度的宽松,出现平民因经济利益使子女入乐的情况,但毕竟还是较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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