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收到一旅行袋内装800万港币
2018-07-13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36期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主任张士明受贿一案近日宣判,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检方指控显示,张利用职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港币2310万元、人民币464.0825万元。2008年底,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为了表示对张士明和相关领导提供帮助的感谢,给了张士明一个手提旅行袋,回家后他将旅行袋交给妻子,其妻打开后发现,里面装的是港币现金,共有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