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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法制讲座首进中南海

2018-07-13

文萃报·周五版 2018年36期
关键词:彭真中南海胡耀邦

1994年12月9日,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主任曹建明走进中南海怀仁堂,为中央政治局领导讲授了一堂法制课。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央政治局的首堂法制课。事实并非如此,早在1986年,中央领导就曾集体学法,四次在中南海听法制讲座。时任司法部部长邹瑜是这项工作的直接推动者、参与者,他撰文回顾了当年法制讲座走进中南海的来龙去脉。

彭真同意推动全民普法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提出要对人民公社法进行调研。段君毅、杜润生和我各带一个组,跑了三四个省的农村。在当时的调研过程中,不少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提出了许多法律问题。例如:家里发生继承财产的纠纷怎么办?有人欠我的钱拖着不还怎么办?当时大多数的干部和群众不懂法,由此引发的各种违法犯罪问题困扰着人们。从那时候起,我就初步萌生了要普及法律常识的想法。

1982年4月,我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调到司法部工作,担任第一副部长,1983年至1988年任部长。我开始注意发现各地法制宣传的好典型。调研中我发现辽宁本溪钢铁公司的领导干部带头给职工上法制课,深受职工欢迎。1983年,我在本溪问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宪法,老太太说,“知道,宪法是妈妈,其他法律是儿子,妈妈比儿子大。”由此可见本溪普法教育成效之一斑。

1984年6月5日至7日,我们在本溪市召开了有各省、市司法厅、局长参加的全国法制宣传工作现场会,“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就是我们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的。

从本溪现场会回来以后,我就向彭真汇报了。彭真一开始顾虑比较大,他说,中国文化教育不发达,有80%的农民,很多都是文盲,要在五年之内普及法律知识恐怕做不到。我说:“规划是能够实现的。因为群众有学法、用法的迫切要求,我们的目标不高,是普及法律常识而不是法律知识;另外,所谓基本普及是指60%的公民学懂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等大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基本常识。”彭真听了我的解释以后,表示可以这样做。我接着又提出,能不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决议,推动全民普法。他表示同意让我先做准备。

建议中央领导带头听法制课

1985年11月,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司法部提交了普法“一五规划”草案。大会表决通过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至此,“一五普法规划”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

1986年是“一五普法”的第一个年头,当时我想到,全民普法首先要领导带头,于是在司法部党组会议上提出为中央领导干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的设想。大家都很赞成我的想法,对讲座的内容和主讲人也做了讨论,还征求了一些法学家的意见。接着,我又向中央政法委做了汇报。乔石当时是中央政法委书记,他表示同意。

那年6月,我给时任总书记的胡耀邦写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普法”要領导带头,首先请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建议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同志带头听法制课,这样肯定对全国的普法工作是很大的推动。

胡耀邦支持我这个建议,就把我的报告批给了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一周时间不到,胡启立找我商量上课的计划。我们商定先开四讲,四位主讲人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孙国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张晋藩、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王厚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

1986年7月3日,正式讲课。上午9时之前,司法部派车将孙国华接到中南海,在我和另一副部长的陪同下,进入中南海小礼堂。参加听课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成员胡耀邦、方毅、田纪云、乔石、李鹏、胡乔木等,以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部门、中央宣传部门和中共北京市委的主要负责人。

讲课时,胡耀邦非要孙国华坐在主座上,并说“先生应当坐在主座上”。领导们都记了笔记,不时插话提问。

对全民普法工作推动很大

中央领导人听法律知识讲座,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那几年全民普法开展得相当好,让许多西方国家同行赞叹不已。1986年德国司法部长汉斯来访,1987年美国司法部长米斯来访,他们都一再提到中国普法这件事。他们都说到中国访问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事就是中国搞的全民普法;还说,政府自上而下地动员和进行普法,只有你们社会主义国家才有这个力量,西方国家不可能做到。米斯说,这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1988年,我从司法部部长岗位上退下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后来,领导集体学法一度没有继续,直到1994年再次启动,并逐渐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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