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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2018-07-12徐力

法制博览 2018年5期
关键词:幼儿教育法治

摘 要: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是中国普法的一大特色。幼儿是祖国的花朵与未来,从小培养其法治意识有益于法治中国的建设。本文从幼儿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入手,结合幼儿教育的特殊性,提出了幼儿法治教育的建设途径。

关键词:法治;幼儿教育;幼儿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8)14-0123-02

作者简介:徐力(1969-),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合肥市琥珀山庄灵童幼儿园,研究方向:幼儿教育。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既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由他们续写宏伟篇章。因此,法治教育须从娃娃抓起,为祖国美好的明天储备优秀的法治人才。

一、幼儿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思想教育只有从娃娃抓起,才能塑造一个民族的灵魂。正如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所说,“教人要从小教起,幼儿比之幼苗,必须培养得宜,方能发芽滋长”。一个优秀的民族,不仅体现在经济水平和财富程度上,更需要具备一个优良的品格。而良好的品格,表现为高尚的理想情操、优秀的行为道德、正确的评判是非标准,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从幼儿开始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也谈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

今日的幼儿,既是一名社会成员,也可能是明日的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公务员、教师。从小给予幼儿法治教育,使其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明确自己在法治社会中的定位,长大后才能更好地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贡献力量。法治教育不仅仅要传授相关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幼儿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化有形的知识为无形的意识,使其融入到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去。这样全面依法治国就落到了实处,国家必将更为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必将更加美好幸福。

二、幼儿教育的特殊性

幼儿期是一个人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时期。幼儿的各项能力、品性都在此阶段开始奠基,其身心发展从不确定性开始逐渐定型,易受外界影响,且对社会的认知理解能力有限。因此,幼儿教育既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一)幼儿期是接受能力的爆发期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儿童的年龄越小,越容易在无意间的互动交往中不自觉地学习知识。家长们经常会有“发现宝宝懂事了”、“宝宝突然就会自己穿鞋了”等感慨。所以适合幼儿的教学方式主要应是非正式、非结构性的教育,潜移默化地灌输各种知识和意识。

(二)幼儿期是人格健全的关键期

幼儿时期,孩子的个性品质开始萌芽,并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逐渐成形。此时幼儿的人格培养可塑性强,其自我评价尚未建立,常以家长、老师的评价来评价自己。家长、老师说“好”,就是“好”;家长、老师说“坏”,就是“坏”。若是在这个时期对幼儿施以正确的引导,塑造良好的个性、品质,其一生都受益于此。心理学家发现,在儿童的黄金教育期受过正确品德培养的孩子,往往能在未来的学习成绩和人际关系方面有出色表现,相反若在这个时期形成一些不好的个性品质或行为习惯,以后就很难纠正,也难以成材。

(三)幼儿的理解能力有限

理解能力是指一个人对事物的认识达到何种程度。幼儿处于最低级的知觉水平的理解,只是通过观察物体的表面形态和现象,知道它“是什么”,无法对“为什么”进行认知。这就需要教师、家长去引导他们了解物体内在的性质,理解周围环境、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三、幼儿法治教育的建设途径

基于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幼儿教育的特殊性,幼儿园应选择现代法治体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知识渗透,在孩子们的心灵土壤里播下法治的种子,并科学浇水施肥,以期枝繁叶茂,塑造出未来的法治人才。

(一)明确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需要幼儿们知晓的。“什么是”学的是理论,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学习,让幼儿在脑海里刻画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模样,为今后的努力提供奋斗的方向。“怎么样”学的是实践,通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的学习,让幼儿知道自己在法治社会中的定位,能为法治建设做些什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1]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很好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理论问题。而“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家,这是个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了具体路径: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

(二)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

基于法治教育内容的“高大上”,幼儿园应结合幼儿教育的特点,努力探索多种路径,生动活泼地开展幼儿法治教育活动,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孩子们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法治教育。

首先,课堂教学中渗透法治内容。幼儿如同一张白纸,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特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激发和引导他们的法治意识。比如,在每周庄重的升旗仪式中,教师可安排幼儿轮流主持,充当升旗手和护旗手,培养幼儿的爱国意识。在教唱儿歌时,教师可以把“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编排进去,让幼儿在朗朗上口的韵律中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在讲故事时,教师可以让幼儿角色扮演“狼来了”“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通过正反两面教育,让幼儿知道诚信的重要性。在学习认知物体时,教师可以提问“我们去外国旅游,能不能把好吃的外国水果带回来?”,通过否定的解答,让幼儿树立守法意识。

其次,把法治教育融入隐性课程中。我们既要重视课堂教学,还应关注班级、幼儿园内的学习环境。除了正常的教学活动和游戏活动之外,还存在着诸多对幼儿学习造成影响的因素,即隐性课程。[3]例如,环境创设时,可以用幼儿喜欢的黑猫警长系列漫画为主题,让幼儿感性认知警察执法;可在阅览室投放幼儿诚信画册,通过诸葛亮七擒孟获、司马光诚信卖马、张良守诺获兵书等诚信故事传递诚信文化,培养幼儿遵纪守法意识;可在园内走廊张贴法律法规重要解读,让幼儿感知法律的进步。用自主阅读取代说教式宣传,能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洗礼。

最后,为幼儿共同织就“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自“三五”普法以来,全国大、中、小学全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联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正在不断完善。学龄前的幼儿,也应接受法治启蒙。幼儿园应努力探索幼儿法治教育的新模式,发动家庭、社会力量参与,共同为幼儿的健康茁壮成长付出不懈的努力。幼儿园可以组织班级活动,鼓励幼儿诵读传递法治正能量的故事;可以把有法治教育经验的家长请进来,为孩子们讲上生动的一课;还可以带孩子们走入警营、法院,切身感受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中国的法治实践验证着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将法治观念植根于民心,人人尊法、知法、守法、用法,法治中国才会形神兼具,行稳致远。让我们从娃娃抓起,努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 参 考 文 献 ]

[1]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9.

[2]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4-10-23.

[3]靳玉乐.教学论丛书——潜在课程论[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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