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壤环评技术导则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2018-07-12张文博周俊
世界环境 2018年3期
■文/ 张文博周俊
作者单位:1.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背景情况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订工作;2016年12月8日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列为“绿色通道”项目。201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十七条明确指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该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土壤导则制定提供了上位法支撑。
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完整性,有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控的总体要求,实现“严控新增污染”的重要目标,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土壤环评导则编制相关研究工作。
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一)国际相关标准研究的发展现状
通过对国际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的梳理,发现国际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很少针对新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与污染场地修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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