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19588年的国务院公报
2018-07-11卢东清
北京档案 2018年6期
卢东清
在平谷区档案馆馆藏资料库里有一份保存完好的国务院公报——1958年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总号:159)。虽然纸张已发黄,但字迹非常清晰,其中681页记录了1958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的决定。这份国务院公报是我馆为筹备展览,查找档案资料时发现的。
平谷是北京地区建置最早的区县,可谓全国最古老的县之一。汉高祖12年(公元前195年)建县,距今已有2200年的建置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平谷县隶属河北省通县专署管辖。1958年3月,通县专署撤销,平谷县改属河北省唐山专署管辖一段时间。同年10月,平谷县划归北京市。
对于平谷划归北京这一重大事件,区档案馆的档案文献里还有一些其他记载,但只是一些通知、决定等文件,至于划归的原因、过程等细节档案里没有记述。为了提升展览深度,丰富展览内容,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查找资料等工作,努力还原历史真相。首先我们想到了县里的老领导、事件的亲历者们,从他们那里了解第一手资料。
据时任平谷县县长李清讲述:1958年以前,平谷归河北省管辖,当时与顺义、昌平、大兴等10多个县组成通县专区。后来,北京扩大,通县专区撤销了,平谷先是划归唐山专区,后又划归北京市,有一段时间开会要两边跑,这边开完会,还要去那边再开同一个会,因为两边都想要平谷,时间有两三个月,最后才定下来划归北京市。平谷能划归北京,除了国家在政治上、战略上的考虑,个人认为还有两个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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