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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裁量基准中的规制

2018-07-09鲁晨珺

大经贸 2018年5期

【摘 要】 在我国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制研究的较多,但是,近年由于各级行政机关也纷纷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使得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对裁量基准规制自由裁量权的理论和现实展开分析并针对现有的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行政裁量基准 行政自由裁量权 权力规制

一、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的理论基础

(一)行政裁量基准正当性论证。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为规范其自身行为。根据具体的执法经验和现实情况,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制定的一种具体执行标准。行政机关在其权限内制定执行标准,也可以认为是行使立法性自由裁量权的体现。在西方的传统“三权分立”理论中,行政机关行使立法性自由裁量权缺乏正当性的。该理论认为立法权属于立法机关,在立法机关进行授权以前,行政机关不能进行立法活动,而立法性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超越了这一种理论的限制。虽然我国法律中也有类似的“法律保留”原则,但该原则仅仅针对涉及国家基本制度与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等较为重大的事项。因此,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裁量基准与现行的法律制度并不相冲突。

(二)行政裁量基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制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功能日渐增多,而立法机关不可能事无巨细的制定法律以规范行为,因此就需要立法机关给行政机关留出自由裁量的余地以应对各类的现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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