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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下的村医财政补贴制度研究

2018-07-09赵贝贝

财会学习 2018年16期

赵贝贝

摘要:2009年实施新医改后,村医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药品加价收入,这使财政补贴对村医收入的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但是,本该属于村医的财政补贴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村医们普遍对现状不满,甚至出现村医罢工、转行和村卫生室数量锐减等现象。本文认为,村医的财政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根本原因是,村医处于我国医疗服务供方等级制度的最底层;重要原因是,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下,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此外,对医疗费用的支付采取硬约束的总额制,进一步压缩了村医补贴。提高对村医财政补贴的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政府购买基层医疗服务的支付方式由总额制改为按人头付费;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对村医的绩效考核和补贴支付;改革基本药品零差率制度,减轻政府财政支出的负担。

关键词:村医;新医改;财政补贴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到2020年,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本文对新医改之后本属于村医的财政补贴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现象,以及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提高对村医的财政补贴效率的建议。

(二)研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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