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资本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角度看再分配
2018-07-09朱聪影
财会学习 2018年16期
朱聪影
摘要: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来充实我国的社保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极为引人关注的一步。康德的法哲学及其再分配观的构建,与我国将国有资本划转到社保基金的制度方面有着相关的法理基础。由于我国社保基金存在历史欠账等其他原因,我国的社保基金需要充实,但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正当性以及此中涉及机会平等的问题需要论证。
关键词:再分配;社保基金;机会平等
2017年1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确定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是我国调节社会再分配的一种形重要形式,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种重要举措。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说,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资金,主要是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期遗留的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业员工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形成的缺口问题,有利于实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应对未来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而做好战略储备。
一、康德的再分配观
“把各人自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正义”,康德将之称为“分配正义”,它指的是权利的分配,是对人作为权利主体之地位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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