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警察训化体系探析
2018-07-09张洪玮
长白学刊 2018年4期
王 香 张洪玮
(1.渤海大学 政治与历史学院,辽宁锦州 121013;2.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3.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0012)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积极炮制伪满洲国,利用奴化教育将殖民意志向东北社会渗透。伪满洲国的警察训化是奴化教育的特殊组成部分,独立于社会教育体系。1932-1945年间,伪满政府在新京(长春)成立中央警察学校,各省和特别市设地方警察学校,各县设训练所,分别训化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警察人员。这种三级警察训化体系为日本殖民者培养了大量的警务人员。训化后的伪满警察,不仅被扼杀了潜在的反日意识,而且成为服务伪满政权、为日本侵略者控制东北社会的鹰犬。关于伪满警察的研究已有部分成果问世,一般以警察制度、警察罪行为主,而警察训化鲜有问津。民国学者赵新言曾指出,伪满政府训化警察,“自倭寇的眼中看来,其任务是异常的重大。因为它是要以他们来作统治和宰割三千五百万的广大人民的工具”[1](P14)。因此,考察伪满洲国警察训化制度、训化内容等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高级警官训化所:中央(高等)警察学校及其训化内容
1932年3月,伪满洲国在新京成立,伪民政部内设警务司,管理满洲国一切警察事宜。此时的警察,是接收原张学良政权时期“各市县旗公安局的警察官、公安队和保安队队员而来,约有9万余人”[2](P453),要将这部分人改造成伪满统治的忠实“警魂”,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警察训化势在必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