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业财一体化的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业务大会计研究
2018-07-06博士生导师施先旺博士生导师姜亭杉
财会月刊 2018年13期
程 平(博士生导师),施先旺(博士生导师),姜亭杉
一、引言
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迅速地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同时也对传统会计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财务人员从使用记账软件的初级阶段转变到被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影响的智能化阶段,会计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记账时代,迎来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三者相互融合的大会计时代。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合并。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的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成本管理水平较为低下的问题。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该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确认和计量各个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由于建造合同与一般商品销售具有不同的经济特点,会计上对两者的收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并在不同的准则中进行规范,这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议。施工企业的建造合同业务通常涉及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财务管理等,柏瑞香、吴庆法[1]在研究中建立了二级仓库财务动态监控模式,实现了物流与资金流的“二流合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引领会计行业进入大会计时代,如何使企业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支撑施工企业管理者做出最准确的经营决策,是各界都关注的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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