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与教学论》教学模式改革之再思考
2018-07-04魏晋涵
戏剧之家 2018年17期
魏晋涵
(遵义师范学院,江西 遵义 563006)
《<音乐课程与教学论>教学模式改革》是遵义师范学院2016年校级教改项目之一,现已进入课题结题阶段。笔者在旧文《《音乐课程与教学论》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究——以遵义师范学院为例》①中对该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总结。然而,由于遵义师范学院从2015级开始对音乐学方向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进行了调整,前期提出的授课方式不再适用于新培养方案指导下的实践教学。经过理论研究及实践总结,现将该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如下:
一、方案中的删减与增设
就学校层面来看,培养方案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动,主要集中在学时删减与课程增设两个方面。
(一)学时的删减
根据之前的培养方案,音乐学方向本科生在2014级及以前,《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为专业必修课,以每周3学时(其中1学时为实践学时)、共开设18周进行,折合总学时数为54学时(含18实践学时)。培养方案调整后,2015级开始《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将作为限必选课程开设,每周1学时,共开设16周,折合总学时数为16学时。具体调整细节详见表1:

表1
(二)课程的增设
在新的培养方案中,另增设课程如《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任选课程)、《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教学科研方法》(同为限必选课程)。其中,《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总学时数为8学时,《课堂教学与班级管理》《教学科研方法》总学时数为16学时。除此之外,针对三年级的专业主修生,培养方案中还开设了《声乐教学法》及《钢琴教学法》课程,总学时数同为8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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