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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中的东吴精英(下)

2018-07-01董强

百科知识 2018年12期

董强

在东京审判中,中国代表团肩负民族重托与重重压力,从一桩桩铁一般的事实中,与战争狂魔们展开殊死斗争,最终将刽子手们送上绞刑架。

日本战犯的结局与“拜鬼”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先后经历了“准备阶段、检方主张立证阶段、辩方反驳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最终于1948年11月12日做出终审裁决。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被判处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被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被判处7年徒刑。1948年12月23日凌晨,7名甲级战犯在东京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正义终于得到伸张。1948年8月17日,向哲濬与高文彬乘坐“美琪将军”号轮船从横滨返回上海,并将4.8万页的庭审记录以及2万多页的证据材料,全部交给外交部和东吴大学法学院留存。

1956年6月,羁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日本战犯开始接受新中国的审判,东吴大学校友沈关生作为法庭工作人员参与审理,此次审判标志着日本战犯审理工作最终画上句号。审判期间,梅汝璈受邀担任沈阳军事法庭顾问。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激辩不同,在中国军事法庭上受审的日本战犯都经过了长期的思想改造,几乎都主动承认了所犯罪行。

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战犯,最终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严惩,但战争狂魔的幽灵,却始终阴魂不散。1948年11月12日,部分日本辩护律师和甲级战犯家属联名向盟军总部提出要收纳战犯遗骨,被盟军总部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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