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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林地纠纷现状及应对策略

2018-06-27郑思国张莉

农家科技 2018年3期
关键词:纠纷对策

郑思国 张莉

摘 要:现阶段国家针对现有林场地的不足进行了场外租地造林政策,這一改革措施从而改变了国有林场地的规模,进而对于林地利用率及发展林业建设都起到了改观性的作用。就目前国有林场地存在的矛盾及相应的权利所受到的伤害以及国有林场的管理制度、解决方案阐述一些简单看法。关于国有林场地租地造林所存在的矛盾纠纷、措施改进及前期通过相应的管理模式来解决林场的有关事项,对于发展林业生产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林场租地造林政策起到决定性作用。

关键词:国有林地;纠纷;对策

国有林场管理内的林地是国有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国有林场最核心的组成,也是发展国有林场的基石。如果林地不存在,国有林场的未来可能是渺茫的。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号召,城市的扩建、工程项目的开展活动等一系列改进都对林地占用范围越来越大,导致林地的利润空间上升,由于政府及其他项目占用、征用林地现象随着时间的变迁越来越多,郊区附近及周边老百姓私自乱抢占国有林地的现象普遍存在,国有林地使用面积越来越少,国有林场地的未来与希望受到威胁。因此,国有林场地的管理将成为未来林场管理的重点项目。

一、 林地矛盾纠纷现况

1.林地损失现象严重,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普遍存在。首先,由于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导致保护林地管理面对的问题逐渐加大,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仅有全球平均水平的3/1,仅排在世界第151位。近五年中,全国大范围的森林资源持续调查活动中,林地转变为非林地现象有所下降,林地变成非林地面积369万公顷,部分地区乱开垦占用现象依旧存在。我国地形多样,林场地多数覆盖于乡村之间,普遍存在林地横跨多处地界现象,增加了管理难度;其次,现状存在法律条文的不完整性,使得国有林场在承包林地造林后大量出现矛盾纠纷,导致多方面涉及的相关人员因为一些纠纷出现争议。国有林场相关纠纷问题处理的不当,导致大部分林场正常经营受阻,严重地干扰了林场的经营管理,使得林场的未来发展受到威胁。为确保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远大目标完成,保证林业用地面积的增加,一定要对林业用地使用的总量上严格把控,避免国有森林资源的过度流失,加大林地资源管理力度,确保林地流转的权益不受到损失,有效的保护林地,是林区及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根基。

2.租地合同中存在严重争议。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土地集中管理现象,如某地区村组土地集中流转对外承包、转租等,由村民投票表决,其中林场租地造林就存在这种现状,与村委统一签订合同。林地本身价值的上升趋势,村民权益不提高,统一签订合同时间较长,会导致林地承租的当地村民出现大量的违法变更行为,变相阻拦林地承租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导致林场承租方利益严重受损。如何维护林场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何顺利的排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问题,保证林地正常投产经营,已成为国有林场租地造林切实需要面对解决的当务之急。

3.涉及对应部门工作协调不到位。林场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乱开垦林地、阻拦林地生产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当中涉及的问题不单单只是林地遭到恶意的破坏,还牵涉到村民的安全事项。遇到这种问题,一些的当地政府、司法机关等等通常都会以大局为重,不会采取强制措施,任由破坏者逍遥自在,林场自行承担损失。由于没有对毁林开垦者及时查处,或者没有对已经破坏的植被进行及时的补救,由谁来处理及承担,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4.林地资源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不严谨。林地资源的相关法律不健全,执法过程中不严谨,导致大量林场纠纷无法处理,其中关系到当地农民的自身利益,也牵涉到当地经济的正常发展,政府部门以大局为重会大大地减少过多强制执法,部分当地政府对国有林场与村民存在的矛盾有时存在袒护现象,村民更是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林场的经济损失,这种现象极大地对林场的经营发展及人员稳定产生消极作用。

二、意见及解决方案

1.解决好前期各种纠纷问题。林权争议调查是一项严格执法性工作。如何解决前期林权纠纷:第一,根据前期林权纠纷问题,国有林场要态度积极,与相关的机构及个人勤沟通,双方相互多协商,进而得到地方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第二,国有林场筛选出优秀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前期已经发生的林权纠纷做出积极的补救措施,将涉及的相关手续一定要妥善处理,态度诚恳,在查处过程中要仔细严禁,对接好多方面的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第三,相关政府部门务必要积极配合林权纠纷处理工作,提供相应的帮助,如有经费需要在符合程序的范围内配合,不得无故不拨经费;第四,各类林权纠纷问题难易程度各不相同,针对不同纠纷案件做出不同的改进方案。其中把那些容易解决、问题较少的纠纷,集中优势第一时间处理好,对于那些涉及问题较多、牵涉多方面原因的案件逐一慢慢解决,不要一直拖着,避免矛盾随着时间过久积累得越来越多。第五,林政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与办事能力,多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从而组织一支强有力的林权工作小组。

2.预防林权纠纷导的不良后果。要做好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期工作,加大林业执法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做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避免出现林权纠纷而导致的森林资源破坏,将一系列工作准备落实到根本。

3.防止新的林权矛盾。避免新的林权矛盾的发生。第一,对于存在的林权纠纷问题,要第一时间做好相对应的案件调查工作,走访案件事发地,协助相关部门把事件的事态发展记录完善,建立相关的档案,与涉及的多方做好沟通工作,对于那些有争议、存在质疑的纠纷,一定要联合当地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务必妥善处理;第二,随时科技时代的进步发展,要实现林权档案的数字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林权管理档案,对于那些存在差错的林权档案要及时更改完善;第三,对于现阶段即将要签订的林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务必要合法合理,符合相关制度,给广大群众普及相关知识,做到公平公正,推动群众工作的顺利发展。

4.政府机关做好相关工作的服务。林权工作的积极展开,需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及各大相关业务部门的配合,朝着一个目标从而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机制的改革、减少浪费和消耗、排除一切困难、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探索新的发展、突破常规。林业的发展离不开多方面的支持,建议可以由上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下设的各省市乡镇府等单位重新对国有林场进行设计规划,将那些不耕种的荒山合理利用,使得林场得到最大化的资源共享,提高经济的繁荣,增加农民的收入,消除浪费现象。

三、结语

积极开展林地工作,维护林场的合法权益是国有林场未来发展的趋势,在对林地管理工作当中,对于那些存在恶意破坏的集体群众组织,对于他们的不合法阻拦举动,我们需要维护林场的正当权益,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多多沟通,采取有效的方法,如对于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利用手机等设备记录不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等,将不稳定因素及时的排查解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督促监管,保证国有财产资源。

参考文献:

[1]杨文杰,徐小茸,方丽,等.国有林场发展问题探讨--陕西省马头滩林业局发展调查研究[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5,(01):189-192.

[2]肖易儒,周训芳.林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探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58-61.

[3]唐维龙,黄盛,黄胜权,等.广西国有林场发展对外租地造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南方林业科学,2016,(01):56-58.

作者简介:郑思国(1984-2-), 男,广西钦州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从事林业工作。

张莉(1984-9-),女,广西防城人,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从事林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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