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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行业巡察工作中的财务审查

2018-06-25李斌

时代金融 2018年11期

【摘要】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建立巡察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党委统一安排布置,水文系统开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财务审查是巡察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组成部分,为巡察工作查找问题、分析问题线索提供了有力的财务数据支撑。

【关键词】水文行业 巡察工作 财务审查

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包括:党建和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83条,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37条,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13条,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68条。可见发现问题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比重较大,所以财务审查在巡察工作中,以其从审计的角度发表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配合其他专项组一起对问题线索进行剖析、梳理,提高了问题线索的质量。

一、本次巡察注重了过程的可操作性

巡察过程主要是: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召开巡察动员会;公布反映问题、受理举报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设立意见箱;听取分局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代表进行集体和个别谈话;找知情人询问情况;受理分局干部职工来电、来信和来访;进行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查阅和复印有关台账,查阅财务凭证、会议等记录;到科室、测站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专题了解项目建设管理和对外服务开展情况;根据需要列席分局有关会议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各小组根据巡察情况起草专项工作报告经巡察组会议讨论后形成巡察工作报告。

二、巡察反馈和整改的严格要求

每批巡察工作结束后,党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工作报告进行审定后形成对被巡察分局的反馈意见。巡察组按照党委审定的意见到分局分别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分局收到反馈意见后15日内,针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情况报告,对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将进行跟踪督查。

三、反映问题的坚决处置要求

针对个别分局职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书面函询的方式,发出函询通知,被函询人对问题做了如实说明,通过此项工作,及时解决了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

四、严格把握好财务审查侧重点,有的放矢掌握被巡察单位财务方面存在的疑点问题

(一)重點关注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主要查阅被巡察分局工资发放凭证资料,关注工资表中除了规定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津贴、规范性津补贴、改革性补贴等名目外,有无自定名目,放在工资表中发放津补贴;关注被巡察分局在工会账、食堂账上是否有反映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二)重点关注公务支出及公务消费合规性情况,主要通过查阅被巡察分局事业支出账簿,分析以下问题

一是关注会议费和培训费,看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培训费之名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通过查看会议费用的附件资料和费用票据,审查召开会议/培训是否必需可行,履行签批手续是否按流程进行,是否存在扩大会议及培训开支范围、提高会议和培训接待标准、增加会议和培训费用的问题。

二是关注差旅费,由于水文系统属于野外勘测类,出差测量等业务频繁,差旅费就是财务审查的重点项目之一。主要关注:是否以出差之名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是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流程,进而核实出差事项的真实性。关注出差费用的真实性,从出差事由、线路、时间、人员构成、组织形式、经费开支、办公事项等判断合理费用,关注有无报销与本次出差时间、地点、事由不一致的费用;重点关注有无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列入差旅费报销现象;相关费用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的问题。

三是关注公务接待费用,看是否存在公款吃喝问题。主要看接待报销明细资料,接待是否有公函,陪同人数是否超标准,接待菜单中是否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是否有香烟和高档酒水,是否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进餐等。

(三)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方面的问题

关注被巡察分局项目设备采购情况。项目设备采购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是否进行了审批;政府采购批准的设备项目与合同约定采购的项目、实物设备验收单名称、数量、单价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私自更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或违规采购项目设备等问题;是否实行了严格的验收程序,属于固定资产的是否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国有资产转让、变价处理或报废,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转让、变价或报废收入是否上缴财政。对于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如房屋出租,是否按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是否与房屋同等条件下市场价格相符,租金是否上缴财政等。

(四)关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问题

通过查看上级下达指标文件,审查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规定的标准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对用于公共事业发展的建设资金,通过查看竣工验收资料,看是否按照招投标、合同签定、现场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一系列管理程序,依法依规操作,是否保质保量按时竣工;通过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有转包、分包将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问题。

五、财务审查中整合共性问题,利于彻底整改

(一)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不扎实

一是部分原始凭证内容填写不齐全、不完整,部分原始凭证签章手续不齐且未做说明。

二是部分费用报销单据后无任何附件依据且未做说明。

三是部分分局列支不属于本单位的费用且未做说明。

四是个别分局未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开支存在以转代支现象。

五是部分分局未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及报销制度,存在包干现象,差旅费报销比重较大。

六是部分分局未及时清理单位债权债务,对长期挂账的大额往来款不做处理。

七是部分分局接待费开支使用不规范,无接待函和审批手续。

八是个别分局财务核算的制单、记账、复核均为同一人,未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未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

(二)预算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办公费、车辆使用费、邮电费等经费列支不规范,未体现预算管理。

二是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个别对外服务收入未并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三是个别分局对外服务项目资金笼统管理,未进行项目明细核算,开支范围随意。

(三)工程价款结算不规范

一是部分分局以借款方式借出建设项目资金,但长期未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二是部分分局存在建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三是部分分局存在专项经费被挪用情况且未做说明。

(四)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

一是部分被巡察分局制定了高于或抵触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的核算标准;

二是部分被巡察分局未明确岗位职责,未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防止舞弊,使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三是部分被巡察分局未建立健全财务收支、招标、物资管理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

四是部分被巡察分局未明確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五)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不规范

一是部分被巡察分局未严格履行购置程序,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标程序。

二是有重钱轻物的思想,未按照要求落实资产盘点制度,严格做到实物资产对应到具体使用人;

三是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在资产领用、调拨、报废、处置等环节盲目随意。在盘亏、盘盈资产时未能及时查明原因,对在建工程等建设项目资料处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六)现金和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一是未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严格做到日清月结,有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象;

二是个别被巡察分局未严格执行银行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上存在风险和漏洞。

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巡察过程中,发现领导干部和职工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的原则,督促分局层层落实责任,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对于职工反映的问题,坚持问题线索研判机制,认真核查,及时反馈,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财务审查虽然只是巡察工作中的一个工作环节,但充分发挥其作用,能为巡察工作快速发现重点和疑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资料

[1]张阳《财讯》2016(20)“谈财务审计在巡察工作中怎样抓住重点高效完成巡察任务”.

[2]《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作者简介:李斌(1977-),女,汉族,云南昆明人,研究生,经济师,主要从事监察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