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践与思考
2018-06-21,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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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永安 366000)
1 福建省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背景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1 667mm,全省人均水资源量达3 200m3,属于丰水区。但是受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降水量空间分布不均,由闽西北山区向闽东南沿海逐渐减少。福建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和福建省行政分区人均水资源量见表1和表2[1]。

表1 福建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 亿m3

表2 福建省行政分区人均水资源量 m3/人
福建省的水资源相对全国比较丰富。长期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未收农业灌溉水费,农民节水意识淡薄,农业用水方式粗放,大水漫灌现象普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未建立,使得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不足,难以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为了实现农业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和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减轻农民负担这三大核心目标,福建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2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2014年选择龙海、宁化、明溪3县(市)和2016年选择连城、浦城、霞浦、晋江4个县(市)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7个试点县含有山区县和沿海县、丰水区和缺水区,且供水水源有多元和单一之别,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
2 福建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内容及成效
2.1 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
(1)在原有小农水建设项目基础上,对项目区末级渠系进行升级改造,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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