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税盾效应的供应链贸易信用融资优化决策研究
2018-06-21谢家平董国姝张为四
中国管理科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融资
谢家平,董国姝,2,张为四,杨 光
(1.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上海 200433;2.浙江树人大学现代服务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
1 引言
根据财政部2015年公布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显示,在综合考虑税收政府基金各项收费、社保金等项目后,2015年我国大口径的宏观税负约在33%~35%左右。而发达工业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30%~35%之间。显然,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明显偏高,说明我国企业纳税负担沉重。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不但是政府税改的任务,也是企业自身实现盈利最大化目标时应积极考虑的因素。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减税的科学方法,其中根据税法规定科学选择融资模式和利息收付方式是税收筹划的内容之一,能够帮助企业成功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更高利润。我国税法规定融资利息可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因此融资企业纳税会产生税盾效应。然而,供应链内部融资的贸易信用,其利息收付方式将会影响税盾效应,进而影响供应链上的企业利润。
对于面临资金不足问题的经销商,其订货决策的制定会受到商品市场售价和初始资金量的影响,最终确定的最优订货量小于无资金约束的报童模型的结果[1]。如果供应链结点企业存在资金约束时,而又没有妥善的融资渠道,则会影响供应链整体绩效[2-3]。虽然银行信用也能提高供应链绩效,但由于利率市场化的政策并不能完全解决银行业占取实体经济利益的现状,仍需要政府调控[4]。因此,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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