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消费者预期后悔的价格歧视策略研究
2018-06-21刘维奇张晋菁
刘维奇,张晋菁
(1.山西大学管理与决策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3.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1 引言
企业根据消费者过去的购买行为区分新、老顾客细分市场,为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价格,即基于行为的价格歧视(behavior-based price discrimination 简称:BPD),是一种创新的商业实践。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进步及信息系统的完善,企业越来越有能力了解或追踪消费者的历史购买信息[1],因此,BPD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奖励老用户(回头客),例如,某餐厅在顾客结账时奖励其下次可以使用的优惠券;其二,奖励新用户(切换者),例如,移动等电信服务运营商对新入网用户经常推出一些特惠活动,例如,赠送话费。
关注基于行为的价格歧视(BPD)现有的研究文献,挑选其中最为相关且有代表性的文献。Villas-Boas[2]和Fudenberg等[3]在无限期和两期市场中研究了BPD,在这两种模式中,都出现了偷猎(挖走对方公司的消费者),且BPD减少了每家企业的利润。其基本原理是,消费者产品偏好固定,第一次购买传达了他的偏好,切换的唯一动机是较低的价格。Pazgal等[4]在对称双寡头垄断方面取得了类似的结果。Fudenberg等[3]已经意识到偏好固定的假设具有局限性,并在文章后半部分研究中做了更新的假设,类似地,Caminal等[5]也做了相同的假设,认为消费者偏好随时间的推移完全独立,但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与大多数现实世界市场特征不符。因此,进一步地,Shin和Sudhir[6]对偏好的随机性做个修正表述,使其适应随时间相关的性质,然而,与Shin等[6]一致,Chen Yongmin等[7]也发现随机偏好依然更多地导致偷猎[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