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歌舞片与音乐剧的互生共荣
2018-06-13汪未晗
戏剧之家 2018年7期
关键词:音乐剧
汪未晗
【摘 要】歌舞片是伴随有声电影的诞生而兴起的类型片之一,而音乐剧则是傳统舞台艺术的延续。通过电影这种现代艺术手段,二者不断进行艺术与商业相结合的探索、尝试,在近百年的发展中互生共荣,本文即对这一过程进行简要论述。
【关键词】好莱坞;百老汇;歌舞片;音乐剧
中图分类号:J8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8)07-0039-01
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大融合的当代社会,电影可以说是在商业与艺术上均取得不俗成就的一种艺术形式和工业产品,即是我们所说的艺术商业化和商业艺术化。歌舞片即是在好莱坞类型电影中艺术商业化和商业艺术化的集大成者。
对于歌舞片的创作者来说,一直有一个灵感母体作为创作参照和来源,那就是音乐剧。所谓音乐剧,就是以戏剧为基本,以音乐为灵魂,以舞蹈为重要表现手段,通过音乐、舞蹈、戏剧三大元素的整合来讲述故事、刻画人物、传达概念的表演艺术娱乐产品。[1]简单来说,音乐剧是一门综合艺术,同样,电影也是一门现代综合艺术;两者皆为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文学等艺术形式共融后的产物,这也正是歌舞片和音乐剧长时间保持“亲密”关系的纽带。
在西方社会,音乐剧的高价格和稀有性决定了它必须走高档路线,以创意和艺术棱角吸引人,能走入纽约百老汇或者伦敦西区欣赏一场真正的音乐剧成为了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当今的百老汇,一场音乐剧的票价普遍在30-50美元左右,这在美国人的娱乐消遣中是一笔相对奢侈的开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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